某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提交了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获得监理机构的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由于某段填方路基红线外有数户民房距红线较近,3月5日施工单位在用振动压路机进行

admin2022-03-24  33

问题 某高速公路的建设单位通过公开招标方式与某施工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提交了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并获得监理机构的批准。
    施工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
    事件1:由于某段填方路基红线外有数户民房距红线较近,3月5日施工单位在用振动压路机进行路堤碾压时,由于振动导致一户民房开裂,因此导致10万元损失赔偿。此后村民不再允许振动压路机压实路基,在报经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施工单位改用静力压路机压实路基,使得每一压实层厚度减小。由于工效降低,因此增加工程费用15万元,工期延误50天。
    施工单位于3月7日向监理机构提交索赔报告,要求建设单位补偿由于施工振动产生的民房损坏赔偿费用10万元。理由是由于建设单位征地拆迁范围过小,民房离红线距离太近,不能避免施工影响,同时上报了更改施工工艺的建议。经监理机构批准施工工艺变更后,3月20日施工单位再次提交报告要求建设单位补偿因施工工艺改变而增加的15万元,并延长工期50天。
    事件2:路基填筑到96天后,未施工任何坡面防护工程。进入雨季,降雨频繁,路基边坡冲刷严重。6月20日A施工地点因泥沙冲积淹没了附近水田、鱼塘;B施工地点一段路基被水浸泡,导致边坡滑塌,同时淹没一片花圃。为此,施工单位在A地点赔偿损失11万元,清理泥沙发生费用5万元。在B地点处理边坡滑塌发生费用1万元,赔偿花圃损失3万元。随后监理工程师下达指令,要求施工单位修整边坡,修建临时防护及排水设施。为此施工单位修整边坡发生费用3万元,修建临时排水设施发生费用4万元。B地积水原因在于设计疏忽,一处堰塘泄洪水沟被路基截断,未做任何设计处理,建设单位决定在此处增设一道圆管涵并委托设计单位进行了补充设计。设计单位提供的补充图纸按原地面设计,工程量为:基坑开挖土方250m3、回填土150 m3、圆管涵50m。雨季结束后施工单位按设计单位提供的补充施工图进行了施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开挖土方1000 m3、回填土方900 m3、圆管涵50m。
    施工单位于6月23日向监理机构提交了报告,要求建设单位补偿费用27万元。理由是:
    (1)由于降雨影响,而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
    (2)监理工程师指令增加临时工程。
    问题:
事件3发生后,建设单位决定在该路段增加一道圆管涵,施工单位提交了变更报价单,报价单中列出的支付细目为:开挖土方1000 m3、结构物回填土方900 m3、圆管涵50m。但是监理机构认为圆管涵以延米计量。开挖回填等均作为附属工作不另行计量,只给予计量圆管涵50m,你认为妥当吗?如不妥请按合理的方式给予计量。

选项

答案不妥。 虽然合同约定圆管涵按延米计量,其他工作作为附属工作不予计量。这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的计量规则。此处路基已填高,后增设圆管涵,必然导致已填筑路基的开挖和重新填筑。原地面以下的开挖和回填应认为包含在合同约定的综合单价内以延米计量,因此除圆管涵50m正常计量外,尚应增加以下两项计量细目: 开挖土方:1000-250=750 m3。 结构物回填土方:900-150=750 m3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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