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admin
2009-02-15
29
问题
李某为了牟利,未经著作权人许可,私自复制了若干部影视作品的VCD,并以批零兼营等方式销售,销售金额为11万元,其中纯利润6万元。李某的行为构成何罪?
选项
A、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B、侵犯著作权罪
C、非法经营罪
D、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
答案
2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17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有下列侵犯著作权情形之一,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违法所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其文字作品、音乐、电影、电视、录像作品、计算机软件及其他作品的;……。李某以营利目的,未经著作权人的许可,复制发行其影视作品,其行为符合侵犯著作权罪的构成要件。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R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兹有四个事例:①张某驾车违章发生交通事故,致搭车的李某残疾;②唐某参加王某组织的自助登山活动,因雪崩死亡;③吴某与人打赌举重物,因用力过猛致残;④何某因心情不好邀好友郑某喝酒,郑某畅饮后驾车撞树致死。根据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和民法有关规定,下列哪
甲建筑公司与乙棉纺厂签订了一份建设工程合同,由甲建筑公司为乙棉纺厂承建厂房一栋,包工包料,工程总造价2500万元。工程如期竣工后,棉纺厂因经营亏损,无力支付工程款。试问依照《合同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下列哪些方式实现自己的债权?()
甲服装公司与乙银行订立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银行借款300万元,用于购买进口面料。同时,双方订立抵押合同,约定甲公司以其现有的以及将有的生产设备、原材料、产品为前述借款设立抵押。借款合同和抵押合同订立后,乙银行向甲公司发放了贷款,但未办理抵押登记。之后,根据
乙是A市的建材经销商,因资金周转困难,便从A市甲处借了50万元人民币,购买了一批建材,并销售给了B市的丙,约定价款为60万元人民币,但丙未付款。乙与丙约定的合同履行地在A市。后来,甲要求乙还钱,乙说因为丙没有支付货款,所以无力偿还。鉴于此,甲欲直接起诉丙,
在行为人进行的下列行为中,哪些属于行使形成权的行为?()
周某饲养的狗因正常行驶的大货车的鸣笛受到惊吓,在甲公司的工地上狂奔,行人陈某为了躲避狂奔的狗失足掉进了没有设置明显标志的施工的坑里,受伤严重。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
李某为边疆服役军官,后经人介绍认识了周某,并订好结婚日期。在结婚前,李某的爷爷出资帮助两人买了新房用来结婚,并登记在李某的名下。婚后,李某未退役前在军训中致残,得伤残保险金25万元,伤残补助金10万元。退役转业后选择自主择业,得自主择业费30万元,住房补贴
大娃与二妞结婚后生下儿子小娃。次年,因发现大娃与他人发生“婚外情”,二妞要求大娃签写保证协议书,双方签字,二妞表示原谅。关于保证协议书内容,下列条款有效的是()。
甲、乙、丙是某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其中甲欠张某20万元债务,无力用个人财产偿还。张某又认为用甲从合伙企业中分得的收益进行偿还,仍不能满足其债权。张某可以采取的行动是:()
2003年4月,甲某向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公示催告,称他在外出旅游期间家中被盗,丢失出票人记载“不可转让”的汇票l张,现金2000元(纸面编号有记录),无记名股票4000股,可以背书转让的支票1张。请问其中哪一项海淀区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随机试题
由DIC引起的贫血属于
A、寒湿气滞证B、小肠疝气C、胸痹D、梅核气E、郁证半夏厚朴汤的适应证
白术主产于木香主产于
某市辖县的城市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经专家评审后认为不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应当由下列哪个部门通知规划设计单位进行修改?()
下列关于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申请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应当具备的条件,说法正确的有()。
公文落款处所标明的日期是指()。
在窗体上画一个名称为Text1的文本框,然后编写如下事件过程:PrivateSubText1_KeyPress(KeyAsciiAsInteger)DimchAsStringch=Chr(Key
结构化程序的三种基本控制结构是()。
Whatkindoffoodismostlikelytocausedentaldecay?
A、InBrazil.B、InTurkey.C、InLondon.D、InParis.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