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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
admin
2008-12-16
31
问题
什么地方的法院对本案具有管辖权?为什么?
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可否分别单独起诉?为什么?
选项
答案
《民事诉讼法》第53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为2人以上,其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者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人民法院认为可以合并审理并经当事人同意的,为共同诉讼。 共同诉讼的一方当事人对诉讼标的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经其他共同诉讼人承认,对其他共同诉讼人发生效力;对诉讼标的没有共同权利义务的,其中一人的诉讼行为对其他共同诉讼人不发生效力。其中,若诉讼标的是共同的,该共同诉讼是必要共同诉讼;若诉讼标的是同一种类的,该共同诉讼是普通共同诉讼。 本题中,白云乐队和红土地出版社作为原告,他们的著作权分别受到了侵犯,他们的诉讼标的只是同一种类的,而不是共同的,因此,该诉讼只是普通共同诉讼,两原告是普通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他们本来实质就是两个诉讼,因而当然可以分别起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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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观题试卷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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