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6-09-06
19
问题
(2014年真题)下列关于村民委员会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村民委员会向乡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B、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组成,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C、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
D、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
答案
A
解析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3款规定,村民委员会向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5条规定,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对村民委员会的工作给予指导、支持和帮助,但是不得干预依法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项。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开展工作。根据上述规定,A项表述不正确,故选A项。《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6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3至7人组成。《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11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根据上述规定,B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条第1款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据此,C项表述正确。《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第29条规定,村民委员会应当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民主决策机制和公开透明的工作原则,建立健全各种工作制度。据此,D项表述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Nm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综合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法律关系的主体,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宪法与普通法律具有共性有()
2011年10月,某市F区人大进行换届选举。5月初,高校教师王某通过微博公开其参选该区人大代表的意愿,并公布了个人身份和简历等基本情况。该条微博发布后,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宪法学知识和选举法相关规定,回答以下问题:(1)王某参选行为的法
清朝的秋审制度中,案情虽属实,但危害不大,可减为流三千里,或减发烟瘴极边充军,或再押监候办的是()。
明清时期的中央主审机关是()。
在新中国成立后的4部宪法中,规定了人民检察院的宪法是()。
违法客体是指法律所保护的,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
《唐律疏议·断狱》“官司出入人罪”条:“诸官司入人罪者,若入全罪,以全罪论。从轻入重,以所剩论。刑名易者,从笞入杖,从徒入流,亦以所剩论。从笞杖入徒流,从徒流入死罪,亦以全罪论。其出罪者各如之。即断罪失于入者,各减三等;失于出者,各减五等。”(2011年
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享有人身特别保护权的人大代表包括
实行过死刑三复奏的封建王朝有()。
随机试题
享有外交特权的人员对驻在国的义务包括()
下列哪项不是腹膜透析过程中导致引流不畅或透析管堵塞的原因
皮类中药中具有分枝状石细胞的有
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公司股本总额应不少于人民币()。
下面关千“一级交易商”的说法,错误的有()
纳税检查的对象是( )。
2015年下半年,某市房地产市场一片繁荣。该市居民钱某见状欲将多年经商的积蓄投资于房产,遂四处寻找合适房源。2015年10月5日,钱某从孙某手中以每平方米2万元的价格购得二手房一套。后发现孙某只是该房屋的租户并非该房屋的所有人,但该房屋的所有人阮某对孙某的
麦独孤的第一本社会心理学著作主要是从()的角度解释人的社会心理和行为。
一个计算机化的事务处理系统一般由()组成。Ⅰ.数据处理系统Ⅱ.通信系统Ⅲ.数据管理系统Ⅳ.人机接口系统Ⅴ.模型管理系统Ⅵ.科学计算系统
Previousresearchesonmindfulnessmeditationhaveshownsomeresultsthatinfluencepeopleformanyyears.Itshowsthatmindfu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