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史·刑法志·诉讼》: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讼,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若谋反、大逆,子孙不孝,为同居所侵侮。必须自陈者听。诸致仕得代官,不得自己与齐民讼,许其亲属家人代诉,所司毋侵扰之。诸夫人辄代男子告辩争讼者,禁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

admin2019-01-24  21

问题 《元史·刑法志·诉讼》:诸老废笃疾,事须争讼,止令同居亲属深知本末者代之。若谋反、大逆,子孙不孝,为同居所侵侮。必须自陈者听。诸致仕得代官,不得自己与齐民讼,许其亲属家人代诉,所司毋侵扰之。诸夫人辄代男子告辩争讼者,禁之。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知识和理论回答下列问题:
元朝代诉的适用情形。

选项

答案元朝代诉的适用情形:除谋反、谋大逆刑事重案,或必须由当事人自诉的子孙不孝、被同居之人侵害侮辱等家庭案件之外的普通案件,老人和残疾人只能让熟知案情的同居男性亲属代告;退休官员由家属代诉;妇女不得为男子代诉。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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