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admin2015-08-06  25

问题 甲公司拟收购乙上市公司。根据《证券法》的规定,下列投资者中,如无相反证据,属于甲公司一致行动人的有(    )。

选项 A、甲的母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丙公司
B、甲参股丁公司,同时甲可以对丁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
C、持有甲公司30%股份且持有乙公司5%股份的张某
D、在甲公司中担任财务负责人且持有乙公司1%股份的李某

答案A,B,C,D

解析 选项A的情形属于投资者受同一主体控制;选项B属于投资者参股另一个投资者,可以对参股公司的重大决策产生重大影响;选项C属于持有投资者30%以上股份的自然人,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选项D属于在投资者任职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投资者持有同一个上市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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