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甲能否以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对丁、戊提起诉讼?

admin2008-12-16  37

问题 甲与乙之间存在什么法律关系?  
甲能否以运输合同纠纷为由对丁、戊提起诉讼?

选项

答案甲不能以运输合同对丁、戊提起诉讼,因为发货人与收货人之间的关系的客体并非运送货物。

解析 既然甲与乙之间是行纪关系,甲对乙与丙、丁、戊之间的购销合同关系予以承认,那么,甲对丙、丁、戊的发货行为应视为代乙履行购销合同义务的行为,甲并非购销合同当事人,与丙、丁、戊之间也不存在合同关系,而仅是购销合同的代为履行人。《合同法》第6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由第三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第三人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债务人应当向债权人承担违约责任。”本条规定的正是第三人代为履行制度,应适用于本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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