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admin2020-09-14  59

问题 甲、乙、丙按份共有一套房屋,三人各占1/3。为提高房屋的价值,甲主张将此房的地面铺上木地板,乙表示赞同,但丙反对。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

选项 A、因没有经过全体共有人的同意,甲、乙不得铺木地板
B、因甲、乙的份额合计已达2/3,故甲、乙可以铺木地板
C、甲、乙只能在自己的应有部分上铺木地板
D、若甲、乙坚持铺木地板,则需先分割共有房屋

答案B

解析 铺木地板属于对房屋的重大修缮,应当经占份额2/3以上的按份共有人同意。A项错误,B项正确。无论是按份共有还是共同共有,都不是对物的某一部分享有所有权,所有权及于物的整体,在分割之前不存在物的“应有部分”的说法。C项错误。D项“分割共有房屋”,显然是不切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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