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4 000元卖掉。对甲应当
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4 000元卖掉。对甲应当
admin
2019-08-09
24
问题
甲在一豪宅院外将一个正在玩耍的男孩(3岁)骗走,意图勒索钱财,但孩子说不清自己家里的联系方式,无法进行勒索。甲怕时间长了被发现,于是将孩子带到异地以4 000元卖掉。对甲应当
选项
A、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牵连犯从一重处断
B、以绑架罪一罪处罚
C、以拐卖儿童罪一罪处罚
D、以绑架罪与拐卖儿童罪并罚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点为绑架罪、拐卖儿童罪。绑架罪是指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或者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行为。拐卖妇女、儿童罪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本题属于典型的另起犯意。甲将3岁小男孩骗走,欲以此向孩子家长勒索钱财,此时甲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绑架罪既遂。后甲在无法获得勒索财物的情况下,另起出卖幼儿以换取身价的犯意,并将小孩以4 000元卖到异地,构成拐卖儿童罪。甲出于实施绑架和出卖儿童的两个故意,相继实施了偷盗儿童和出卖儿童这两个行为,且两个行为之间不具有牵连关系,即甲所实施的两个犯罪不具有以实施其中的一个犯罪为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犯罪的结果有触犯另一个罪名的情形,也就是说甲所实施的两个独立的犯罪,因此构成数罪,应当实行数罪并罚。故本题选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7W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甲得知乙一直在拐卖妇女,便对乙说:“我的表弟丙没有老婆,你有合适的就告诉我一下。”不久,乙将拐骗的两名妇女带到甲家,甲与丙将其中一名妇女买下给丙做妻子。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关于犯罪中止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法律关系产生的债权债务,可以适用留置权的有()。
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是()。
简述教唆犯的概念和我国对教唆犯规定的处罚原则。
简述强制猥亵、侮辱罪的犯罪构成。
简述刑罚的特征。
下列选项中,属于债权消灭原因的情形的是()。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乙是夫妻,已经有了两个孩子,均为女孩。甲的家庭重男轻女思想严重,为了生男孩,乙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又怀孕,但是天不遂人愿,乙再次生下一名女婴。甲乙觉得自己无力抚养三个孩子,于是将刚刚生下的女婴送与他人,并收取6万元的“营养费”。甲乙的行为()
随机试题
试论马斯洛需要管理层次理论的贡献及局限性。
患者,女,25岁。患急性乳腺炎6天,局部红肿灼热,疼痛剧烈,伴有发热。外治应首选
简述功血的分类及治疗原则。
某建筑场地饱和淤泥质黏土层15~20m厚,现采用排水固结法加固地基,问下述哪个选项不属于排水固结法?()
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的知识结构应当是()。
李先生的家庭是典型的都市年轻夫妻一族,结构目前较单一,夫妻俩工作较稳定,事业上处于上升期,有住房无负债,负担较轻,但两年内准备迎接新生命的计划,使得家庭结构面临重大变化,为了让孩子有更好的成长环境,需要更换更大面积的住房,同时也要为即将到来照顾孩子的父母承
东风恶,欢情薄。_________,几年离索。(陆游《钗头凤》)
毛泽东曾经提出,调查研究可以概括为“走马观花”和“下马观花”两种方法,其中“下马观花”是指()。
Musiccomesinmanyforms;mostcountrieshaveastyleoftheirown.【21】______theturnofthecenturywhenjazz(爵士乐)wasb
Text…Themessageof【C1】______suchasthisis【C2】______naturalsystemsarecomplex,unpredictable:understandingthem【C3】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