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债权,后乙公司被甲公司兼并,甲、乙公司间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

admin2015-06-29  25

问题 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债权,后乙公司被甲公司兼并,甲、乙公司间债的关系消灭的原因是(    )。

选项 A、清偿
B、混同
C、抵销
D、免除

答案B

解析 债的混同是指债权与债务同归一人使债的关系全部消灭的事实。混同的原因有多重,如企业合并,合并的两个企业之间互有债权债务时,合并后债权、债务即同归合并企业,从而发生混同,导致债的消灭。故本题选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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