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
admin
2017-03-03
31
问题
李某,男,24岁,因盗窃案于2009年4月被逮捕,人民检察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同时被害人马某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法院指定1名审判员独任审理该案。人民检察院认为该案案情比较复杂,应由合议庭审理。人民法院认为该案符合简易程序条件,自己有权决定审判的组织形式,遂于2009年5月6日指派审判员王某开庭审理。法庭审判过程中,辩护人提出被告人李某患有精神病,其盗窃行为是病情所致。人民法院便指定该县县医院为李某做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经过一个半月的鉴定,李某被确诊为精神病患者,审判员王某于7月8日对李某作出无罪判决。7月15日,在押被告人李某得以释放。
问题:
对被告人李某的精神病鉴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为什么?
选项
答案
对被告人李某的精神病鉴定符合法律规定。《刑事诉讼法》第145条规定,鉴定人进行鉴定后,应当写出鉴定意见,并且签名。鉴定人故意作虚假鉴定的,应当承担法律责任。本案中,由于对精神病的医学鉴定,法条中并未规定在何级别的医院进行,所以人民法院指定县医院为李某作精神病的医学鉴定符合法律规定。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6l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我国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基层法律工作者方某给当事人对协议管辖制度的介绍中,说法错误的是:
甲公司取得某块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并在该土地上建造商品房100套。但这块土地位于郊区,交通不便,为解决出入不便问题,甲遂与毗邻房地产开发商乙书面约定在乙公司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辟一条道路供其通行,甲支付给乙20万元,但未办理登记手续。后甲将100
下列哪一选项不属于法治社会的主要特征?
下列哪些选项是律师在执业活动中应当禁止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某县法院在对张某强奸案进行庭前审查中,应当将案件退回检察机关的情形有哪些?
甲委托乙经纪行以30万元的价格出售一辆二手BMW汽车,约定事成之后报酬为20000元,未作其他约定。乙找到丙,双方约定由丙为乙出卖该车提供信息,乙、丙约定事成后,乙向丙支付报酬5000元,未作其他约定。根据丙调查(丙为此支出必要费用1100元)获得的信息。
在法庭审判中,被告人翻供,否认犯罪,并当庭拒绝律师为其进行有罪辩护。合议庭对此问题的处理,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依据我国《刑法》规定,下列哪一项情形按照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依据刑法规定,下列哪一种情形属于没收财产刑的刑罚?
随机试题
使用最后成交法最为有效的时机是产品()
A.葛根芩连汤B.纯阳正气丸C.芍药汤D.胃苓汤E.白头翁汤寒湿泄泻,缘于过食生冷所致者
属于X线化学效应的是
A.软膏剂与乳膏剂B.硬胶囊剂C.凝胶剂D.眼膏剂E.栓剂在目前的药物半固体制剂中,其中可供内服或外用的是
某县城一家建筑公司从事建筑、安装、装饰等多业经营,2013年3月份发生如下业务:(1)承包一家工厂的厂房建设工程.本月全部完工,建设施工合同中注明工程总价款为2000万元。另外得到对方支付的提前竣工奖100万元。(2)承包一家制药厂厂房
对利率决定起作用的因素有()。
下列选项中,适宜采用市场开发战略的是()。
阅读下面这首唐诗,然后回答问题。孤雁杜甫孤雁不饮啄,飞鸣声念群。谁怜一片影,相失万重云?望尽似犹见,哀多如更闻。野鸦无意绪,鸣噪自纷
项目集指导委员会的职责不包括()。
能够发送SNMP请求报文并能对SNMP报文进行解析的服务为(1);用以监听被管主机发送来的陷入报文的服务为(2)。(1)A.SNMPServiceB.TaskSchedulerC.TerminalServicesD.SNM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