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原煤40 000吨; (2)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原煤48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为150元,货款已经收讫; (3)销售未税原煤加工的选煤6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0元(含

admin2018-01-15  26

问题 某煤矿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7年3月发生下列业务:
    (1)开采原煤40 000吨;
    (2)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原煤48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为150元,货款已经收讫;
    (3)销售未税原煤加工的选煤60吨,每吨不含税售价300元(含每吨收取50元装卸费,能够取得相应的凭证);当月还将生产的5吨选煤用于职工宿舍取暖,该煤矿原煤与选煤的折算率为60%;当月将17吨选煤赠送给某关联单位;
    (4)销售开采原煤过程中生产的天然气45 000立方米,取得不含税销售额67 000元,并收取优质费1 017元。
    已知:该煤矿原煤资源税税率为5%;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的资料回答下列问题,计算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计算业务(1)应缴纳的资源税;
    (2)计算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
    (3)计算业务(3)应缴纳的资源税;
    (4)计算当月共计应缴纳的资源税。

选项

答案(1)开采环节不需要计算缴纳资源税,应纳资源税为0。 (2)业务(2):应缴纳的资源税=480×150×5%=3 600(元)。 (3)业务(3):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连续生产洗选煤的,在原煤移送使用环节不缴纳资源税;将其开采的原煤,自用于其他方面(如用于职工宿舍)的,视同销售原煤,按同期对外销售价格计算应纳资源税;纳税人将其开采的原煤加工为洗选煤销售的或用于职工宿舍等视同销售.以洗选煤销售额乘以折算率作为应税煤炭销售额计算缴纳资源税,且洗选煤销售额中包含的运输费用以及随运销产生的装卸、仓储、港杂等费用应与煤价分别核算,凡取得相应凭据的,允许在计算煤炭计税销售额时予以扣减;应纳资源税=(60+5+17)×(300一50)×60%×5%=615(元)。 (4)销售开采煤矿过程中生产的天然气,暂不征收资源税,业务(4)应纳资源税为0;该煤矿当月应缴纳资源税=3 600+615=4 215(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4K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