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2

admin2010-10-17  29

问题 一、注意事项
   1.申论考试是对应考者阅读理解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决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的测试。
   2.作答参考时限:阅读资料40分钟,作答110分钟。
   3.仔细阅读给定资料,按照后面提出的“作答要求”作答。
二、给定资料
   2007年7月10日,中国政府网就“稳定生育政策,促进入的全面发展”的相关话题邀请专家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下面摘录了这次网上交流的主要内容(未作文字疏通)。
   全文如下:
   D司长:大家好。
   网友“江维鸽”:以下问题是我代表全家包括我父母、全单位、包括上司和下属们的问题,谢谢您的回答。最近北京、广东官员公开宜称:鼓励独生子女生育二胎,这到底是怎么回事?不是鼓励计计划生育吗?不是鼓励“少生”吗?
   D司长:谢谢网友关心我们的政策,我也看到了这条消息。因为中国的地域辽阔,社会发展和人口发展非常不平衡。各地在发展的不同时期,人口问题有很大的差异,所以具体的生育政策由各个省市、自治区、直辖市通过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来进行规定。北京、广东的条例都有这样的规定,就是独生子女之间结婚是可以生育二胎的,所以两地官员鼓励这种类型的家庭生育二胎是有法律依据的,也是鼓励居民按计划生育,这没有错误;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计划生育政策的改变。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希望公民按计划生育,但是不是鼓励可以生两个孩子的家庭只生一个,更不是鼓励不生,当然人们有权生,有权少生甚至不生。我认为,只要依法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就是好公民。
   网友“man1978”:我国的法律禁止生育第二胎了吗?
   D司长:没有。  
   网友“laomi7190”: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是吗?还有什么人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生育政策到底是怎么规定的?
   D司长:现在我们国家除了河南省以外,其他省区市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所以,只要现在你的户籍不是河南的,双方又都是独生子女,你现在就可以生育二胎。
   [主持人]还有什么人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
   D司长:我们现在是提倡一个家庭生育一个孩子,但是现在并不等于说所有的家庭只能生一个孩子。至于什么样的情况可以生两个孩子甚至可以生两个以上的孩子,在各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条例里都有明确的规定,比如北京市条例规定有九种情况可以生第二个孩子;所以如果夫妻想生第二个孩子,要看你是哪里的居民,看看本人所在的省份关于再生育的条件是怎么规定的,你对号入座就可以了。
   [主持人]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大吗?
   D司长:应该说,各个地区之间的差异还是比较大的。因为我们国家的经济发展、社会发展不平衡,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讲要提倡一个家庭只生一个孩子,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要求生育第二个孩子,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条例规定。现在我们的政策有人说是一胎化,实际不是一胎化,我们的生育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还有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都是有所区别的。大致可以分为四类:实行一孩的人口大概占35.9%,实行一孩半政策的占52.9%,11%以上的人口可以生两个孩子或者两个孩子以上。其中,实行一孩半政策的人口中有大约一半的人有机会生第二个孩子。总的看,我国已有30%~40%的人口是可以生二孩的。如果再加上可以生二孩的特殊人群和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夫妻可生二孩等情况,目前可生二孩的人口几近40%。如此,怎么能说是一孩政策呢?
   所以你可以看到,我们的生育政策在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民族之间是有一定的差别的。
   网友“新人类”:媒体曾经说,都是中国人,为什么有人能生育二孩,有人只能生育一个,好象不平等。
   D司长:刚才我已经讲到了,各地发展水平不一样,城乡的保障水平不一样,所以在一开始推行计划生育的时候,主要考虑到农村的生产力发展水平,我们在生育政策上是有所区别的。总的来说,农村要宽于城市,西部要宽于东部和中部,少数民族要宽于汉族。应该承认,中国的生育政策实际上具有典型的二元性。
   由于我们国家二元社会的经济结构,城乡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有些差异,目前很多农民还不得不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因此我们不得不在生育的政策上规定农村的家庭可以多生孩子,这恰好是公平的表现,我觉得也是合理的。
   网友“发展不息”:能否请D司长介绍一下我们国家建国以来人口变化的情况,实行生育政策的变化过程。近年来我国的生育政策有哪些变化?未来还会不会有改革?
   D司长:我们国家从7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到现在为止分为三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70年代初到2000年,主要任务是控制人口的数量,通过降低妇女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数量,这是我们最主要的任务。到2000年时,这个目标基本实现了。但是生育水平的下降不是自然的,主要是靠行政约束和社会约束取得的,还不是很稳定。
   所以,2000年中央又决定要稳定低生育水平,从2000年到2006年进入第二个阶段,主要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而不是进一步下降生育水平。从“十一五”开始,进入第三个阶段,从生育水平已经基本稳定的情况下,同时又出现了很多其他的人口问题,使我们的人口问题更加复杂,更加多元化。比如我们除了要稳定低生育水平以外,现在还要提高人口素质,怎么去改善出生人口性别比的问题,还要做好流动人口,的服务,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等等,现在还有其他很多问题,所以我们又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就是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我们要统筹人口问题,促进入的全面发展。  
   网友“不懂就问”:有一种传言: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要变了,要调整了,现在计划生育抓得不紧了,要放松了,是这样吗?
   D司长:不是这样。现在确实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生育观念的转变,很多人都不想多生孩子。但是从另外一个角度看,也有很多人想多生孩子,甚至有些人原来不想生孩子,现在反倒想多生孩子。特别是近些年来,我们国家违法生育的人群呈现多元化的一个趋势,什么意思呢?就是过去的时候超生的人群主要局限在农村,农村人口的超生比较集中。近些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的转型,现在除了农村人口继续是我们计划生育工作的重点之外又出现了新的情况,比如城市的违法生育这几年明显有增多的迹象。  
   另外,流动人口一直是我们管理和服务的难点。还有,这些年以来,一些高收入者还有社会的公众人物超生,经过媒体炒作也带来一些不好的影响。所以,从总体上来看,我们国家虽然进入了低生育水平,但是这个生育水平是不稳定的,“十一五”期间我们还需要继续稳定,但它不意味着收紧。
   网友:“我在4楼”:我们国家为什么强调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
   D司长:为什么现在要强调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呢?这里面原因很多,但主要有三个原因,
   第一,现在进入“十一五”时期以后,我们正好面临一个小的生育高峰,我要强调“小的生育高峰”是出生人口高峰,而不是生育水平的高峰。  
   第二,由于近些年来,一些地方的条例对生育政策做了一些微调,对二孩的生育条件有所放宽,再加上双独可以生二胎。这种情况下,在今后一段时间之内,我们符合法定条件生育二孩的家庭会有所增加。大家都计划生育,但符合法定条件的人增加了,这样会使人口出生多一部分。
   第三,近些年来,我们有些地方、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对人口计划生育这项工作的长期性和复杂性认识不足,对低生育水平形势的估计也过于乐观,所以对工作的重视程度下降了,导致一些地方计划生育工作滑坡,当然还有一些其他的原因。所以在这个时候,要作出生育政策大的调整,可能会出现人口大起大落的后果,不利于人口平稳、健康地发展。所以,在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的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审时度势,作出了稳定现行生育政策的决定。
   网友“laomS7190”:计划生育让老百姓吃亏了还是受益了?   
   D司长:坦率地讲,计划生育确实使—部分家庭的利益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农村的老百姓实行计划生育要克服更多的困难,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对国家和百姓来说是受益了。所以,我们经过30多年的计划生育,使我们国家的社会经济有了很大的发展。我们讲,中央决定也讲“要使实行计划生育的家庭优先分享社会经济发展的成果”,就是因为他们在过去的时候为计划生育作出了奉献。现在社会经济发展了,我们不能让实行计划生育的人吃亏。
   事实上这几年我们也做了很多方面的工作,尽量使我们实行了计划生育的家庭不吃亏、让他们感到实行计划生育光荣,经济上能够得到实惠,在社会上也有地位;比如在农村实行计划生育家庭的奖扶政策。只有这样,才能够使老百姓真正感觉到计划生育是一个造福于人民的事业。
   网友“论坛常客”:张维庆主任说过,在局部地区已经导致了人口生育水平的反弹,请问哪些地方出现了反弹?反弹的影响大不大?请问D司长,如果人口生育水平真的没有控制好,到底会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D司长:应该说,我们国家从上世纪70年代初开始实行计划生育,经过20年的努力,我们国家的生育水平降到了更替水平以下,也就是降到了低生育水平,这是一个基本的事实。
   但是,我们国家的生育水平到底有多高?换句话说到底有多低?一直在困扰着政府和学术界。很多人根据第五次人口普查、的结果推断,我们国家总和生育率在1.4左右。这样的一个结果实际是误导了很多官员和学者。因为这个结果是在没有考虑漏报的情况下给出的一个结果。
   另外,一些地方报喜不报忧,过高估计人口与计划生育的形势,也使得社会上对人口形势出现盲目乐观的情绪。事实上经过随后一系列的研究,包括国家人口发展战略研究,大家有一个基本的共识,就是在2000年时我们的,总和生育率在1.7、1.8,我认为这个结果是有理有据的,也是符合我们国家形势的。  
说到反弹的问题,我们国家这些年来总的生育水平总的来看是稳定的,但是在局部地区确实出现反弹。这个反弹表现在有些地区,也表现在有些人群里。我今年到了几个地方调研,确实对这个很有体会。过去,很多流动人口在外边,我们国家现在有1.5亿流动人口,加上就近打工的,光农民工就有2亿,对他们的生育情况不是很清楚。
   比如说在一些地方,这几年因为我们的惠民政策,激发了一些农民工返乡,出现了“返乡潮”,回去以后地方政府才发现他们在外面生了孩子,这样使过去没有发现,或者没有掌握的生育信息补报上来。补报上来以后才发现,生育水平不是像大家想象的那么低,随之而来的是,我们生育水平的真实情况就浮出了水面。
   网友“城市风标”:什么是低生育水平?人类社会的生育水平保持在多少是比较适合人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高了会怎么样?低了又会怎么样?   
   D司长:按照联合国的标准,所谓的低生育水平就是低于更替水平。低生育水平在人类再生产上是一个重要的指标。如果生育水平长期高于更替水平,人口就永远是增长的。如果生育水平低于更替水平,经过一段时间调整,人口会逐渐变成零增长和负增长。
   所以,更替水平是人口再生产一个很重要的指标,所以联合国的标准就是低于更替水平就是低生育水平。至于人类社会的生育水平保持在多少是比较适合人类自己生存和发展的,我认为它要看人类处在什么时期?人类的再生产大致分成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高出生,也是高死亡,所以增长率很低,但这并不是人类想要人口再生产模式。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我们进入到了第二个阶段:高出生,低死亡,人口的高增长。这是一个短暂、过渡性的阶段。随后,我们进入了第三个阶段: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我们国家刚刚进入了第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实际上从有了人类就开始了,一直持续到最近的一、两百年;第二个阶段人类也就用了一百年的时间进行转变;第三个阶段将是人类长期的一种人口再生产的模式。所以,你说人类社会的生育水平保持多少符合生存和发展,这要看处在什么时间。一般来看,维持人口正常的生存和发展,应该是在更替水平上下,高了人口会膨胀,低了人口会减少。
   网友“火热水寒”:请问D司长,生育愿望一般低于真实生育率,育龄妇女的平均理想子女为 1.73个,如果达到1.8的最佳生育率呢?
   D司长:生育愿望只能作为一种参考。这个问题问的我不太理解。因为生育意愿可能低于真实水平,也可能高于真实水平。比如,日本的生育愿望一直高于真实水平的,在过去的几十年里每年都要做生育意愿调查,但在过去的几十年来,它的生育愿望从来都没有低于过2,但实际真实生育水平只有1.3。为什么呢?
   实际它像需求和有效需求的区别一样。比如,我想买一辆宝马,但我的能力只能买一辆夏利。另外一种情况是,生育愿望低于真实的生育率。但是不管哪种生育愿望;我认为都只能作为一种参考。
   网友“江维鸽”:现在很多人并不想多生孩子,为什么还老是强调稳定生育政策,是不是该适当放开了?
   D司长:我刚才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了,主要我们现在正值高峰,生育水平有所提高,所以现在还是要继续稳定生育水平。
   但我们的生育政策不是永远不放开的。因为任何一个公共政策的形成都有它的背景,计划生育政策也不例外。作为一项政策,计划生育也必须服从大局。和其他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一样,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一个时期性的政策,也会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我们可以从其他的国家或者地区借鉴经验。比如,韩国和中国台湾地区都实行过严格地控制人口的计划生育政策。但是,当人口的生育水平降低了以后就开始鼓励多生。所以计划生育政策的目的不是使生育越低越好,它只是为了调节人口再生产,使人口再生产与物质再生产相协调,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与人的全面发展互相促进。
   网友“一问”:继续计划生育是不是减少人-口的唯一方式。1974年联合国第一届人口大会,印度代表团团长说过一句著名的警句:“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请问D司长如何理解?   
   D司长:计划生育当然不是减少人口的唯一方式,计划生育能做的只是减少出生;而对于那些已经出生的人口和人口压力比较大的地方,我们可以通过很多方法,比如通过移民、劳务输出,这都是减少一个地方人口、的办法。比如,在菲律宾、墨西哥每年都有大约10%左右的劳务人员在国外工作,这给我们国家很大的启发。
   前几天我到一个朋友家,我在他们家里居然见到了菲律宾保姆,所以我说菲律宾保姆已经走到了中国寻常百姓的家庭里,这就是国际劳务输出。中国占世界人口的20%,但实际上我们占国际劳务输出的份额只有不到1%,所以说计划生育不是减少人口的唯一方式,计划生育只是减少出生,而减少人口压力我们还有很多其他的办法。怎么样评价“发展是最好的避孕药”,从长远的角度看,发展确实是最好的避孕药,但是对那些人口压力比较大,社会经济又不发达的国家来说,要想跳出“越穷越生、越生越穷”的怪圈,必须要借助一个外在的力量。什么是外在的力量,我认为实行计划生育政策就是一个很好的外在的力量。  
   发展中国家在应对人口压力的时候有不同的模式,比如韩国,韩国应对人口压力的做法是实行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和计划生育发展双管齐下。巴西这样的国家也实行计划生育,但是它减轻人口的压力主要是通过社会经济的发展。另外还有一种模式,比如印度尼西亚这样的国家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不发达的情况下,通过推行有力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有效减缓了人口压力。当然了,计划生育和社会经济发展都是生育水平下降的力量和因素,而且这二者之间是相辅相成的。
   我们可以想象,如果没有经济的发展,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没有贯彻落实的基础的。随着形势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会逐渐代替计划生育政策。现在在中国的城市里,调节人们生育行为的主要因素已经从过去的计划生育变成了发展。
   网友“流水男1号”:目前相当一部分富人、名人超生,谁来管?怎么管?,有案例没有?
   D司长:我首先回答有没有案例。最近大家可能在网上看到了,湖南省对于超生的党员干部、高收入者、社会公众人物进行了公示,公开曝光,这就是案例。
   首先,谁来管,我认为全社会都应该管,怎么管,现在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协商办法,其中有几条我可以告诉大家,党员干部、社会公众人物如果超生,不可以做人大代表等。你作为社会公众人物,你有了违法的记录,不遵纪守法的人怎么可以做人民的代表?
   再有,我们和有关部门协商,将他们的行为纳入不良行为的记录中,因为你毕竟违反了计划生育政策,是一种违法的行为,违法的行为也要列入不良的行为记录。还有其他一些做法,我们正在和有关部门协调,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将会付诸实施。
   [主持人]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30多年取得了很大成绩,但人口老龄化的问题怎么解决呢?网友问:老龄化问题怎么解决,网友“累死拉倒”认为:除了独生子女夫妇可以生二胎,非独生子女夫妇也可以生育二胎,这样就能够缓解老龄化。网友“man1978”问,是否各国为了缓解老龄化问题,都采取了鼓励生育的政策以提高生育率,您怎么看?
   D司长:应该说人口老龄化和计划生育有着某种关系,但是人口老龄化问题的产生又有着深刻的社会、经济、文化多方面复杂的背景和原因,不能完全用人口政策的调整来解决这个问题,比如多生孩子就真的能解决养老问题吗?对一个家庭来说,孩子有能力养老才是最关键的,如果一个家庭有好几个孩子,但如果没有能力自己都养不活,怎么养老?所以不管是一个孩子也好,两个孩子也好,关键是培养成人,使他们能够自立,同时又能够养老。
   另外,对一个国家来说可能制度的设计是更重要的。比如同样数量的老年人,不同的方法,养老的效果是完全不一样的,所以我认为我们国家制度的设计要尽早。再比如,如果真的放开生育政策,会不会有助于这些问题的解决,我认为可能会在某种程度上缓解人口老龄化的问题,但是可能又会带来另外的负面影响,另外的负面影响又可能带来另外的负面影响。所以,我们在权衡了各种各样的积极的效果和消极的效果以后,我们现在才作出这样一个非常明确的决定,就是继续稳定现行的生育政策。
   网友“江维鸽”:我第二个孩子是超生的,我交了两万多,我认了,但我最担心的是我第二个孩子受牵连,没事把?
   D司长:这位网友不用担心他的第二个孩子是违法生育的,他的子女不会有什么事,但他要因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而受到相应地处理。我说他不用为他的子女担心,首先,不管在什么情况下生育的子女,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及我国其他的法律法规都没有歧视性的规定。
   第二,法律法规对违法生育的处理是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条件的生育子女的父母,而不是针对孩子,父母是要受到处理的。同样法律法规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也是针对实行计划生育夫妇的,而不是针对他们的子女的。
   第三,我们正在做的,比如我们实行农村义务教育的“两免一补”政策,它适合所有适龄的孩子,不管你是计划生育家庭的,还是不是计划生育家庭的,都可以享受到这项惠民政策。比如高考的考生,不会因为他是计划外的孩子会被取消录取资格。但我在这里要说明一条,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机会平等的情况下给予独生子女家庭和独生子女本身更多的照顾,还有政策上的倾斜,我认为也是合情合理的,毕竟他们的家庭为计划生育做出过贡献,所以给予适当的倾斜和照顾我认为是合情合理的。
   网友“保障有力”:我国出生人口比问题到底有多严重?原因何在?具体有哪些解决措施?
   网友“laomi7190”:出生人口性别比有120吗?
   网友“jjmmee”:我认为我国已经成为世界上出生性别比失衡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您认为如果不计划生育,男女性别之比还会有这么大的差异吗?
   D司长:实际上后面网友回答了前面网友的一部分问题。我认为确实我们国家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已经成为世界上最为严重、持续时间最长的国家,这是一个事实。
   说到计划生育和出生性别比之间的关系,这方面大家也是讨论得比较多的问题。应该说,计划生育和出生人口性别比有一定的关系,但它不是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的根本性的原因。事实上,出生人口性别比比较高,它是一个经济问题、文化问题,也就是说,它实际是一个养老问题、性别偏好问题、男女之间平等的问题。如果放开生育政策,我个人认为或许会使出生人口性别比有所降低,但是如果我们不采取其他的方法,出生人口性别比也不会恢复到正常的生育水平。所以仅仅放开生育政策,不会从根本上解决这个问题。  
   [主持人]我们现行的生育政策还会推行很长时间吗?会不会有所改变?
   网友“YKTS555”:作为发展中国家的中国,在生育率持续低迷、生育意愿已经很低、产出水平很低的情况下推行一贯的一胎化,对我国今后有什么影响?
   D司长:我不是太理解这位网友问题的意思。首先,我们的生育政策推行的不是“一胎化”的政策,我在这里解释一下。开始时我已经讲到,因为我们国家发展不平衡,虽然说我们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但不是所有的家庭都生一个孩子。我们实行的计划生育政策是有生一个的,有生两个的,有生三个的,也有生三个、四个的。总的来说,我们的政策生育率是在1.5左右。如果所有的家庭都计划生育,那么我们国家的总和生育率是1.5,而不是1。
   我来之前看有些网友提到这里有没有考虑不育、不婚的情况,我在这里告诉大家,实际我们的政策生育水平在计算的时候已经考虑了这些因素,原来是不到1.5,但最近几年因为地方条例的调整,是政策生育水平有所提高,所以现在大致应该是在1.5左右。所以,我们不是在推行一胎政策。   
   至于说对今后有什么影响?日本总和生育率在1.3,我们不会让我们的生育水平从现在的生育水平下滑到1.3。2000年时,当我们国家的总和生育率在1.8时,我们已经做出一个重大决定,就是稳定低生育水平,而不是降低生育水平。实行计划生育不是使我们生育水平降到零,而是要使生育水平能够在一个和社会经济发展、资源、环境生态都比较适宜、都比较协调的水平上。
   什么时候放开现行生育政策,这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一个问题。现行的生育政策不是一成不变的,事实上我们国家的生育政策也是在不断调整和完善的,在过去一些年里我们已经作出了一些微调,比如地方条例里对生育二孩的条件有所放松;对再婚夫妻生育的条件也有所放宽;生育的间隔,有些省份也取消了。所以,我们是处在调整的过程当中。我想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口问题的演变,我们国家现行的生育政策肯定会调整的。
   现在的问题也不是调不调整的问题,关键是什么时候调整、怎么调整的问题。我们“十一五”,就是在2010年前不会有大的变动,至于什么时候变动,这还要根据我们国家发展的情况,特别是要看今后三到五年人口发展的态势来综合分析,最后由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某个人、某个地方没有权利对生育政策作出重大的调整,地方只有在整体稳定的条件下,对生育政策进行微调,但是重大调整必须由党中央、国务院作出。
   网友“军545”:要搞好计划生育首先要抓好干部,我们镇今年下分计划生育罚款一个村就是近20万,他们放养就是为了创收啊?一个村三年超生150人,您信吗?
   D司长:我没有调查研究,所以我没有发言权。但是,我恳请这位网友留下他的联系方式,我们会对这样的情况进行调查、了解,如果查实,我们会进行依法处理。
   [主持人]非常感谢D司长回答了这么多网友的问题,也感谢网友的积极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再见。  
   在线交流结束后,有不少网友发表了如下帖子:
   网友甲: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希望公民按计划生育,但是不是鼓励可以生两个孩子的家庭只生一个,现在我们国家各省区市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所以,只要现在你的户籍符合我国户.籍的相关规定,双方又都是独生子女,现在就可以生育二胎。
   网友乙:由于我们国家二元社会的经济结构,城乡在享受社会公共资源方面有些差异,目前很多农民还不得不依靠传统的家庭养老,因此我们不得不在生育的政策上规定农村的家庭可以多生孩子,这恰好是公平的表现,也是合理的。现在,我国在人口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基础上,我们要统筹人口问题,促进入的全面发展。
   网友丙:计划生育确实使一部分家庭的利益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农村的老百姓实行计划生育要克服更多的困难,如法律法规对违法生育的处理不仅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条件的生育子女的父母,而且对其超生的孩子都要受到严厉的处理。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对国家和百姓来说是受益了。
   网友丁:我国计划生育政策在2010年前不会有大的变动,至于什么时候变动,这还要根据我们国家发展的情况,特别是要看今后三到五年人口发展的态势来综合分析,最后由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某个人、某个地方没有权利对生育政策作出重大的调整,个人、地方只有在整体稳定的条件下,对生育政策进行微调,但是重大调整必须由党中央、国务院作出。
   网友戊:如果没有经济的发展,中国的计划生育政策也是没有贯彻落实的基础的。随着形势的变化,社会经济的发展会逐渐代替计划生育政策。现在在中国的城市里,调节人们生育行为的主要因素已经从过去的计划生育变成了发展。
   网友己:我们的生育政策不是永远不放开的。因为任何一个公共政策的形成都有它的背景,计划生育政策也不例外。作为一项政策,计划生育也必须服从大局。和其他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一样,中国现行的生育政策也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的一个时期性的政策,也会随着形势的变化不断完善。我们可以从其他的国家或者地区借鉴经验。
在线交流结束后,网友发表的帖子。有的与D司长观点不一致。请在答题卡上的相应位置上,对与D司长观点不一致的帖子,具体说明为什么不一致。每条说明字数在300字以内。对观点一致的帖子请勿作答。否则扣分。
   网友甲
   _______________
   网友乙
   _______________
   网友丙
   _______________
   网友丁
   _______________
   网友戊
   _______________
   网友己
   _______________

选项

答案网友甲:实行计划生育政策是希望公民按计划生育,但是不是鼓励可以生两个孩子的家庭只生一个,更不是鼓励不生,当然人们有权生,有权少生甚至不生。现在我们国家除了河南省以外,其他省区市的条例都规定: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的,可以生两个孩子。所以,只要现在你的户籍不是河南的,双方又都是独生子女,你现在就可以生育二胎。 网友丙:计划生育确实使一部分家庭的利益受到了影响,特别是农村的老百姓实行计划生育要克服更多的困难。但是从长远的角度来说,对国家和百姓来说是受益了。法律法规对违法生育的处理是针对不符合法律法规生育条件的生育子女的父母,而不是针对孩子,父母是要受到处理的。 网友丁:我们“十一五”,就是在2010年前不会有大的变动,至于什么时候变动,这还要根据我们国家发展的情况,特别是要看今后三到五年人口发展的态势来综合分析,最后由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决定。某个人、某个地方没有权利对生育政策作出重大的调整,地方只有在整体稳定的条件下,对生育政策进行微调,但是重大调整必须由党中央、国务院作出。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3A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