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因盗窃罪被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审宜判后陈某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起抗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定罪名有误,陈某实施盗窃行为当场被抓获,为抗拒抓捕陈某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因

admin2014-05-30  23

问题 陈某因盗窃罪被基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4年。一审宜判后陈某不服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检察院未提起抗诉。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认定罪名有误,陈某实施盗窃行为当场被抓获,为抗拒抓捕陈某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因此陈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应当判处有期徒刑7年。则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如何处理本案?

选项 A、在4年以上7年以下判处刑罚
B、将盗窃罪改为抢劫罪,原判刑期改为7年
C、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D、将盗窃罪改为抢劫罪,维持原判刑期不变,等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答案8

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为上诉不加刑原则。《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判被告人或者他的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的,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刑诉解释》第257条规定,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具体规定:(1)共同犯罪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提出上诉的,既不能加重提出上诉的被告人的刑罚,也不能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2)对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3)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能在维持原判决决定执行的刑罚不变的情况下,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4)对被告人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原判决宣告的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5)对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不得撤销第一审判决,直接加重被告人的刑罚或者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足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理。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这2条规定确定了刑事诉讼二审程序中的上诉不加刑原则。上诉不加刑原则只适用于只有被告方提起上诉的场合,当控诉方也提起上诉或者提出抗诉的,不受上诉不加刑原则的约束。在本案中,只有被告人陈某提起上诉,检察院并未提出抗诉,因此适用上诉不力D刑原则。根据《刑诉解释》的规定,对于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在不加重原判刑罚的情况下,可以改变罪名。同时对判处刑罚畸轻,或者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案件,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因此在本题涉及的案例中,既不能直接改判7年,也不能撤销原判发回重审,而是可以在维持原判4年刑期不变的前提下,改变判处的罪名。同时法院如果觉得判处的刑罚确实畸轻,可以在二审判决生效后按审判监督程序重审。因此D项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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