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制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admin2016-12-30  1

问题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法律制裁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是

选项 A、罚金与罚款没有性质上的区别
B、行政处分不属于法律制裁
C、民事制裁都是财产制裁
D、法人可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点为《考试分析》第十一章第二节中的法律制裁的具体知识或规定。罚金是一种刑事责任承担方式,即刑罚类型之一,而罚款是行政处罚的方式,性质是不一样的,A选项错误;行政处分是指行政机关对其内部存在隶属关系的工作人员违反行政法规的行为进行的一种行政制裁方式,当然属于行政法层面的法律制裁种类之一,B选项错误;民事制裁除了赔偿损失、返还财产、恢复原状等财产制裁方式外,还有赔礼道歉、恢复名誉等非财产方式的制裁方式,C选项错误;在刑法层面上,单位犯罪是重要内容之一,而单位犯罪的犯罪主体很多情况下就是法人本身,而非某个个人,这些情况下责任承担者和制裁对象也就是作为犯罪主体的法人,由此,法人可以成为刑事制裁的对象,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wmU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