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公务员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
admin
2011-04-15
40
问题
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 )。
选项
A、民事权利
B、民事义务
C、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
D、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
答案
D
解析
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是指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必要因素或条件。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为民事法律关系的要素,其中任何一个发生变化,民事法律关系也就发生变化。其中,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简称为民事主体,是指参与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和负担民事义务的人。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民事主体在民事法律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和负担的义务,亦即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权利和义务。民事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民事法律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因此,本题的正确答案为D项。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vC3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民法学(本科类)题库政法干警招录考试分类
0
民法学(本科类)
政法干警招录考试
相关试题推荐
现有10套三居室、20套两居室的住房。有100人要求参加分房。作为负责人。你怎样把房子分得公平合理?
县政府号召农民种橘子。结果收成很好却卖不出去。农民集体上访.如果你是县政府的一名工作人员。你如何处理这个问题?
在单位,有个人来找你大吵大闹,说你侵犯了他的权利,你怎么办?
在棚户区改造过程中,实行包户负责,你负责的某一户人家在拆迁到期的前一天反悔,拒绝签订拆迁合同,这时你会怎么做?
你认为我国在保护罪犯权利方面取得的成绩怎么样?
为了提升消防安全意识。铁路部门准备在火车站组织一次火灾演练。如果领导让你负责,你如何确保在演练的同时保证乘车秩序和旅客的人身安全?
材料:马克思指出,立法者应该把自己看作一个自然科学家。他不是在制造法律,不是在发明法律,而仅仅是在表述法律。他把精神关系的内在规律表现在有意识的现行法律之中。问题:指出马克思的论断的法理学含义。
《继承法》第16条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试分析本法条所包含的法律规范及其类型。
甲在市区的别墅中饲养藏獒一只,将其用铁链拴于小院内。甲外出时,藏獒挣脱铁链咬伤邻居乙。接到物业公司通知,甲匆忙赶回家将藏獒再次拴于院中。待甲离去,藏獒又挣脱铁链,冲出院门,被物业公司保安打死。现甲请求物业公司赔偿损失,乙请求甲赔偿人身伤害损失。本案中(
随机试题
高温作业通常指作业温度在,50~C以上。()
______神经支配斜方肌;______神经支配背阔肌;______神经支配肋问肌。
下列说法有误的是()。
对合格外审机构的评估因素包括()。
受理申请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旅游主管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
填写()登记表,登记事项包括:单位名称、住所、经营地点、单位类型、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开户银行账号以及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事项。
新学期开学,班主任汤老师发现班上男生头发很长,汤老师琢磨用什么办法能让他们自觉把头发剪短。中午,汤老师特意去理发店把自己不长的头发又精心地理了一次,下午班会课,汤老师问:“同学们发现班上有哪些变化?包括我和你们。”当学生说出老师理发了。汤老师又问:“我很想
某甲的儿子患重病住院,急需用钱,某乙表示愿意借给5000元,但一年后须加倍偿还。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之间的借款合同因乘人之危而无效。()
Twentyyearsagothisweek,theBritishinventorTimBerners-Leecreatedtheworld’sfirstwebpage.Itisworth【B1】______theex
FrequentbusinesstravelerJoyceGioiaforgotmorethan$20000worthofjewelryinherhotelroominItalylastyear.Luckily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