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2011年一法综一第9题、2006年一综一第23题)

admin2019-06-28  34

问题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法律性质是(    )(2011年一法综一第9题、2006年一综一第23题)

选项 A、国家权力机关
B、爱国统一战线组织
C、群众自治组织
D、社会团体组织

答案B

解析 我国《宪法》正文的第三章国家机构部分并没有规定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因此,政协不是国家机关。《宪法》第111条所规定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包括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也没有政协。事实上,通观整个宪法,并没有政协的身影.在性质上其只是爱国统一战线的组织形式,并非一般的社会团体组织。综上,B项符合题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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