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与某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签订一项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投保。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遭遇罕见洪水袭击,造成很大损失。在事件发生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报告以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内容如下。 (1) 遭受罕见

admin2010-01-11  49

问题 某施工单位(以下称乙方)与某建设单位(以下称甲方)签订一项工程施工合同,工程未投保。该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遭遇罕见洪水袭击,造成很大损失。在事件发生后,乙方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索赔要求、索赔报告以及相关资料,索赔报告内容如下。
   (1) 遭受罕见洪水袭击的风险不应由乙方承担,而应由甲方承担;
   (2) 洪水造成乙方人员伤亡,丧葬费用、医疗费用以及各项补偿共计27.82万元,应由甲方承担;
   (3) 乙方的施工机械受损共计6.5万元,应由甲方承担;
   (4) 乙方现场停工损失共计3.4万元,应由甲方承担;
   (5) 在建工程的已完工部分的损失共计人民币37.45万元,修复或重建的费用应由甲方全部承担;
   (6) 现场清理费用共计2.7万元,应由甲方承担;
   (7) 现场停工11天,工期应顺延11天。
   [问题]
   1.简述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
   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有哪些?
   3.乙方的索赔要求哪些成立,哪些不成立?应如何处理?(请逐条回答)

选项

答案1.我国《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规定的施工索赔程序如下。 ① 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② 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的28天内,向工程师提出补偿经济损失和(或)延长工期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③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8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承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④ 监理工程师在收到承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8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承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⑤ 当该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承包人应当阶段性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8天内,向工程师提供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 2.因不可抗力发生的风险承担的原则如下。 ① 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② 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③ 造成乙方设备、机械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④ 所需清理修复工作的责任与费用的承担,双方协商解决; ⑤ 工期给予顺延。 3.对乙方索赔要求的认定和处理如下。 第(1)项索赔要求不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费用可细分为几种情形,分别按照不可抗力风险承担责任的原则进行处理,并非一概由甲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应给予顺延。 第(2)项索赔要求不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人员伤亡的责任和费用27.82万元应由其自己承担。 第(3)项索赔要求不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机械、设备的损坏费用6.5万元应由其自己承担。 第(4)项索赔要求不成立。因不可抗力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共计3.4万元,应由其自己承担。 第(5)项索赔要求成立。工程本身的损害由所有人,即甲方承担,因工程修复、重建而需要的37.45万元应由甲方支付。 第(6)项索赔要求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7)项索赔要求成立。甲方应给予乙方11天的工期顺延。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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