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
admin
2014-08-14
22
问题
下列行为中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的是( )。
选项
A、提刀在剧院里寻找仇人
B、为盗窃财物而进行实地考察
C、守候在被害人必经之处意图杀害
D、将毒药投入被害人饭碗中
答案
D
解析
根据《刑法》第22条第1款的规定,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从本题来看,选项A、B、C均属于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情形,属于犯罪预备行为;而就选项D而言,行为人已经着手实行犯罪(将毒药投入被害人饭碗中),而不是为了犯罪做准备的行为,因而不属于犯罪预备行为。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si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马克思主义宪法理论,下列关于宪法本质的表达,不正确的是()。(2011单18)
简述公民和人民的区别。(2008简65)
下列关于法律意识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2011多49)
检察官李某系中共党员,他以匿名信方式向监察机关检举某领导的贪污行为。他的法律监督行为属于()。(2011多47)
甲驾车闯红灯,将正常过马路的孕妇乙蹭倒,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罚款200元。乙虽未受伤,但因受惊吓,在送往医院途中,产下一子丙。请结合上述材料,运用法理学中法律关系的理论回答下列问题:(2011分析67)导致甲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之间、乙和丙之间的
刘女士在餐厅就餐时,左脸不幸被火锅烫伤。刘女士向餐厅索赔无果,遂提起民事诉讼。除要求餐厅赔偿治疗费外,她还主张精神损害赔偿。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2014法单8)
法治是与人治相对应的治国方略。关于法治,下列说法错误的是()。(2015单14、2015法单3)
孙某乘坐高铁时,未按照车票规定的座位乘车,霸占他人座位,经铁路公司的工作人员多次劝说,孙某仍不将座位让出,事后,铁路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孙某治安罚款200元的处罚,铁路客运部门则将孙某的有关信息记录在铁路征信体系中,禁止其180天内乘坐火车
根据我国《选举法》的规定,在选民直接选举人大代表时,组织投票的方式有()。(2014多59)
某高校新生小张在自学法理学知识后,对我国《物权法》进行了分析,并写了如下四点学习体会:(1)《物权法》是由全国人大制定的法律文件,从法律渊源角度分析,该法应属于我国的根本法。(2)《物权法》所调整的对象是平等主体的财产关系,因此《物权法》属于民商法部门
随机试题
为了增加药物吸收,降低药物酸性,可将羧酸类药物制成
前臂缺血性肌挛缩造成的特有畸形是
A.活血行气,祛风止痛B.活血行气,清心凉血C.活血调经,除烦安神D.活血通经,清热解毒E.活血通经,祛瘀止痛郁金具有的功效是
发热处理:体温38.5℃可用__________方法处理。
下列行为属于事实上的处分的是:()
根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的规定,实行工程预付款的,预付时间不迟于约定开工日期前( )天。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的负债,即使企业预计能够自主地将清偿义务的时间延迟至一年以后,也应被确认为流动负债。()
北京先驱计算机公司与美国签订了来料加工计算机的合同,在合同中注明了由美方提供CPU、硬盘(属于《国家第一批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进口配额管理),总价值USD50万,其余制造计算机所需的零部件需向国际市场统一采购。这家计算机公司在海关企业分类标准为B类,
根据《物权法》第223条规定,下列权利可以质押的包括()。
设an(x-1)n在x=-1处收敛,则此级数在x=2处().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