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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某是一位间接性精神病人,某日突然精神病发作,手拿柴刀,在大街上拦路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提出了对白某强制医疗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白某是一位间接性精神病人,某日突然精神病发作,手拿柴刀,在大街上拦路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提出了对白某强制医疗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admin
2016-08-16
52
问题
白某是一位间接性精神病人,某日突然精神病发作,手拿柴刀,在大街上拦路抢劫,公安机关接到报警后,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并提出了对白某强制医疗的申请,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下列哪一项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
B、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
C、白某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法院应当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
D、法院应当在3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
答案
B
解析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5条规定:“根据本章规定对精神病人强制医疗的,由人民法院决定。公安机关发现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写出强制医疗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的或者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的精神病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发现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可以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对实施暴力行为的精神病人,在人民法院决定强制医疗前,公安机关可以采取临时的保护性约束措施。”公安机关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的申请,故A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6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强制医疗的申请后,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人民法院审理强制医疗案件,应当通知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到场。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没有委托诉讼代理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帮助。”故B项正确,当选。第286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不是法院自己指派律师,故C项错误。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7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理,对于被申请人或者被告人符合强制医疗条件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被决定强制医疗的人、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对强制医疗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本条规定的是1个月内,不是3个月内作出强制医疗的决定。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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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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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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