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为国家机关派往某股份公司的部门主管,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巨资,用于奢侈挥霍。张某的行为构成( )。

admin2017-12-15  32

问题 张某为国家机关派往某股份公司的部门主管,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巨资,用于奢侈挥霍。张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职务侵占罪
B、挪用资金罪
C、挪用公款罪
D、贪污罪

答案D

解析 我国《刑法》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贪污罪)定罪处罚。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oW4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