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违忠欺上谓之谩,背信藏巧谓之诈,亏礼废节谓之不敬,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不意误犯谓之过失,逆节绝理谓之不道,陵上僭贵谓之恶逆,将害未发谓之戕,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议谓之谋,制众建计谓之率,不和

admin2021-11-18  34

问题 其知而犯之谓之故,意以为然谓之失,违忠欺上谓之谩,背信藏巧谓之诈,亏礼废节谓之不敬,两讼相趣谓之斗,两和相害谓之戏,无变斩击谓之贼,不意误犯谓之过失,逆节绝理谓之不道,陵上僭贵谓之恶逆,将害未发谓之戕,唱首先言谓之造意,二人对议谓之谋,制众建计谓之率,不和谓之强,供恶谓之略,三人谓之群,取非其物谓之盗,货财之利谓之赃。凡二十者,律义之较名也。——《注律表》
    请运用中国法制史的知识和理论,分析上述材料并回答下列问题:
中国传统律学是如何发展的?

选项

答案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中国传统律学发展的重要阶段。汉代引经注律,章句众多,但并未摆脱对于经学的附庸地位。魏晋之际,律学开始从经学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发展成为独立的学科。律学研究的对象也不再仪仅是对古代法律的起源、本质与作用的一般论述,而是侧重于立法技术、法律运用、刑名原理、定罪量刑原则以及法律术语的规范化解释,律学研究趋于规范化、科学化。以《永徽律疏》为代表的唐代律学,标志着中国传统律学进入成熟阶段。《永徽律疏》既有对于法律精神、法律原则与名词术语的规范性解释,也有对实际操作中可能发生的问题的预见和处理,表明律学达到了新的高度。自宋至元,律学逐渐衰微。明代中叶以后,私家注律层出不穷,促使律学在明代复苏。清代律学集传统律学之大成,是中国历史上私家注律的鼎盛阶段。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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