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admin2010-04-03  64

问题 公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两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

选项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 佘民离开住所地最后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为经常居住地。但住医院治病的除外。公民由其户籍所在地迁出后至迁入另一地之前,无经常居住地的,仍以其原户籍所在地为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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