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 某工程项目发包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项目的成套生产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8%,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

admin2017-11-07  24

问题 【背景】
    某工程项目发包人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与承包人按照《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合同。
    合同约定:项目的成套生产设备由发包人采购;管理费和利润为人、材、机费用之和的18%,规费和税金为人、材、机费用与管理费和利润之和的10%;人工工资标准为80元/工日。
    窝工补偿标准为50元/工日,施工机械窝工闲置台班补偿标准为正常台班费的60%,人工窝工和机械窝工闲置不计取管理费和利润,工期270天,每提前(或拖后)1天奖励(或罚款)5000元(含税费)。
    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将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分包给某专业分包人,分包合同约定,分包工程进度必须服从总包进度安排,各项费用、费率标准约定与总承包施工合同相同。
开工前,承包人编制并得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如图5.2.1所示,图中箭线下方括号外数字为工作持续时间(单位:天),括号内数字为每天作业班组工人数,所有工作均按最早可能时间安排作业。

    施工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
    事件1:主体结构作业20天后,遇到持续两天的特大暴风雨,造成工地堆放的承包人部分周转材料损失费用2000元;特大暴风雨结束后,承包人安排该作业队中20人修复倒塌的模板及支撑,30人进行工程修复和场地清理,其他人在现场停工待命,修复和清理工作持续了1天时间。施工机械A、B持续窝工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分别为:1200元/台班、900元/台班)。
    事件2:设备基础与管沟完成后,专业分包人对其进行技术复核,发现有部分基础尺寸和地脚螺栓预留孔洞位置偏差过大。经沟通,承包人安排10名工人用了6天时间进行返工处理,发生人、材、机费用1260元,使设备基础与管沟工作持续时间增加6天。
    事件3:设备与管线安装作业中,因发包人采购成套生产设备的配套附件不全,专业分包人自行决定采购补全,发生采购费用3500元,并造成作业班组整体停工3天,因受干扰降效增加作业用工60个工日,施工机械C闲置3个台班(台班费:1600元/台班),设备与管线安装工作持续时间增加3天。
    事件4:为抢工期,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承包人将试运行部分工作提前安排,和设备管线安装搭接作业5天,因搭接作业相互干扰降效使费用增加10000元。
    其余各项工作的持续时间和费用没有发生变化。
    上述事件后,承包人均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向发包人提出索赔,并提交了相关索赔资料。
【问题】
承包人可以得到各事件索赔费用为多少元?总费用索赔额为多少元?工期奖励(或罚款)为多少元?

选项

答案(1)计算各事件的索赔费用。 事件1索赔的费用=(20+30)×80×(1+1 8%)×(1+10%)=5192.00(元) 事件3索赔的费用=14348.40元 事件2和事件4均不能索赔费用。 (2)计算总索赔费用。 索赔的总费用=5192.00+14348.40=19540.40(元) (3)计算工期奖励(惩罚)。 提前工期=270+9—274=5(天) 工期奖励=5×5000=25000.00(元)

解析 (1)计算各事件的索赔费用。
事件1索赔的费用=修复和清理现场的人工费用
   =(20+30)×80×(1+18%)×(1+10%)
   =5192.00(元)
事件3索赔的费用=分包商索赔的费用=14348.40元
事件2和事件4均不能索赔费用。
(2)计算总索赔费用。
索赔的总费用=5192.00+14348.40=19540.40(元)
(3)计算工期奖励(惩罚)。
原合同工期为270天,总工期索赔9天。
索赔后要求工期=270+9=279(天)
实际工期为274天。
提前工期=原工期+索赔天数一调整后实际工期
   =270+9—274
   =5(天)
工期奖励=提前工期×每天奖励的金额
   =5×5000
   =25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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