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汽车制造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品牌的小轿车,每辆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价格均为10万元,2019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某特约经销商签订了40辆小轿车的平销返利协议,协议规定按含税销售额的5%支付返还收入,当月收到经销商返回的30

admin2019-10-06  39

问题 某汽车制造企业属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某种品牌的小轿车,每辆不含税平均销售价格和最高销售价格均为10万元,2019年2月发生如下业务:
(1)与某特约经销商签订了40辆小轿车的平销返利协议,协议规定按含税销售额的5%支付返还收入,当月收到经销商返回的30辆小轿车的相关销售凭证及销售货款(已扣除返还收入),考虑到与其长期业务关系,汽车制造企业开具了40辆小轿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赠送给某协作单位3辆小轿车,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
(3)用一辆小轿车与某空调生产厂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交换了30台空调,用于改善办公条件,考虑双方等价交换,故均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也不再进行货币结算。
(4)将本企业售后服务部使用6年的2辆小轿车(每辆原购买价值为8万元),以每辆含税价格5.15万元销售给了某企业,该企业未放弃减税。
(5)提供汽车修理服务,开具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销售额为5.8万元。
(6)本月购进一批生产材料,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税额14万元,货款只支付70%,其余30%下月一次付清,并支付购货运输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1.91万元。
(7)进口一批汽车轮胎,关税完税价格为75万元,缴纳关税15万元,货已入库,本月生产小轿车领用50%。
其他相关资料:小轿车消费税税率为5%,取得的相关发票均符合规定并于当月抵扣。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
关于第(3)笔业务正确的说法有(    )。

选项 A、汽车制造企业与空调生产厂家的该项业务属于以物易物,均不用缴纳增值税,也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B、汽车制造企业与空调生产厂家虽然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也要计算销项税额,且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C、汽车制造企业与空调生产厂家虽然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但是也要计算销项税额,也可以抵扣进项税额
D、汽车制造企业与空调生产厂家因为没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所以其是否计算销项税额以及能否抵扣进项税额要由当地税务机关确定
E、汽车制造企业该项业务应缴纳消费税

答案B,E

解析 作为汽车制造企业以物易物换出的小轿车,应核算销售额并计算增值税销项税额和消费税,但是因为没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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