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宋刑统》与《唐律疏议》的区别。

admin2017-08-21  37

问题 简述《宋刑统》与《唐律疏议》的区别。

选项

答案作为中国古代法典的代表作,《唐律疏议》有着相当成熟的立法技术,它是完整保存至今的最早的一部法典。《宋刑统》作为一部上承隋唐、下启明清的法典,也具有相当的地位。从形式上来看,《宋刑统》在大布局上保持了《唐律疏议》篇、卷、条的总体结构,条文也是继续采用律文、注文和疏文的层次。在各个篇目的关系上,《名例律》依旧是全法典的总则部分,其他各篇处于分则的地位。并且,“十恶”制度也统领着各篇目的罪名,此为继承的部分。此外,《宋刑统》又将各卷分为若干门,删去了“篇首疏议”,加入了敕令格式,新增了起清条,总汇了“余条准此”,并且调动了条文的分布,此为发展部分。 从内容上来看,《宋刑统》继承了《唐律疏议》的主要原则和制度:礼法结合、五刑、十恶、同居相隐,这些制度和原则都是封建社会的性质必然要求具备的。在继承这些制度的基础上,《宋刑统》又根据当朝的社会政治经济的发展情况,以敕令的形式,新增了一系列的原则和制度,如酌定量刑原则、严惩贼盗原则、折杖刑制度。此外,《宋刑统》还发展了物权制度、债权制度和诉讼制度,为日后法典制度的完善作了重要的贡献。应该说,《宋刑统》对《唐律疏议》的继承,是在封建社会这个大前提下的有所损益的继承,而这些损益的部分,也是宋朝立法者根据时代的发展所作出的调整,有鲜明的时代特色,为宋律开启明清法律作了铺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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