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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于深夜到某办公大楼行窃时,被保安王某发现,王某拦住甲,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随后逃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3年多选43)
甲于深夜到某办公大楼行窃时,被保安王某发现,王某拦住甲,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随后逃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3年多选43)
admin
2017-07-26
30
问题
甲于深夜到某办公大楼行窃时,被保安王某发现,王某拦住甲,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随后逃跑。甲的行为应认定为( )。(2013年多选43)
选项
A、入户盗窃
B、犯罪既遂
C、故意伤害罪
D、抢劫罪
答案
B,D
解析
所谓入户盗窃,是指为实施盗窃行为而进入他人生活的与外界相对隔离的住所进行盗窃的行为。本题中的某办公大楼,显然不是“他人生活的住所”,故排除A项。根据《刑法》第269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抢劫罪定罪处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条,行为人实施盗窃、诈骗、抢夺行为,未达到“数额较大”,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情节较轻、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但具有下列情节之一的,可以抢劫罪定罪处罚;(1)盗窃、诈骗、抢夺接近“数额较大”标准的;(2)入户或在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诈骗、抢夺后在户外或交通工具外实施上述行为的;(3)使用暴力致人轻微伤以上后果的;(4)使用凶器或以凶器相威胁的;(5)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本题中,甲犯实施盗窃时,为抗拒抓捕而当场使用暴力,并造成王某轻伤,构成抢劫罪。故D项正确。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此为“当场使用暴力”,已经在抢劫罪中评价过,不单独定罪,故排除C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条,抢劫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既侵犯财产权利又侵犯人身权利,具备劫取财物或者造成他人轻伤以上后果两者之一的,均属抢劫既遂;既未劫取财物,又未造成他人人身伤害后果的,属抢劫未遂。在本题中,甲将王某打昏致其轻伤,侵犯了王某的人身权利,故构成抢劫罪既遂。本题应选B、D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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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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