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4-28
27
问题
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B、患者有损害,医疗机构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例资料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
C、因药品存在问题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只能向药品生产者要求赔偿
D、医务人员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但限于当时医疗水平难以诊疗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答案
A,B,D
解析
《侵权责任法》第55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书面同意。医务人员未尽到前款义务,造成患者损害的,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这就是医疗机构的说明告知义务,A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58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医疗损害赔偿一般适用过错责任,仅在本条规定的三种情形下适用过错推定,B选项正确。《侵权责任法》第59条规定:“因药品、消毒药剂、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生产者或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医疗用品存在问题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选择生产者或血液提供者请求赔偿.也可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医疗机构承担不真正连带责任,C选项错误。《侵权责任法》第60条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根据这一规定,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hO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股份公司是一家上市公司,拟以增发股票的方式从市场融资。公司董事会在讨论股票发行价格时出现了不同意见,下列哪些意见符合法律规定?()
甲与乙签订了二份大米买卖合同,甲为卖方,乙为买方。同时约定,甲将大米发货给丙,因为乙与丙签订了一份大米购销合同,乙为卖方,丙为买方。现甲发给丙的大米存在质量问题,为此,引起纠纷。丙应向()。
南京市下关区戴某诉陶某相邻关系纠纷一案,下关区人民法院判决后,陶某不服上诉至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后,维持了原判决。陶某仍不服,其可以向哪一法院提出申请再审?
靠山屯货运公司驾驶员李大国(常州人)驾驶卡车从辽阳前往松林运送货物,行经铁岭时,当地居民田某驾驶摩托车逆向行驶,与李大国驾驶的卡车发生刮蹭,田某倒地。李大国迅速报警,并将田某运送至铁岭医院救治。田某经简单治疗后执意离开医院,第二天,田某身体状况恶化,送至医
根据《专利法》,甲因完成工作单位乙交付的任务而完成了一项发明。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甲出国留学前将自己的一幅名人字画委托好友乙保管。在此期间乙一直将该字画挂在自己家中欣赏,来他家的人也以为这幅字画是乙的。后乙因生意需要在家中宴请政府官员丙。丙对该字画赞不绝口,于是乙顺势将该字画赠送给了丙。丙在回家的途中因酒醉糊涂,将字画遗留在出租车上。出
2006年7月15日,A县的新新食品公司与B县的伟达农产品公司订立合同约定,由伟达公司以每公斤2元的价格向新新公司提供50吨花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交货,交货地点为C县。合同中未订立仲裁条款。至2006年8月20号伟达公司仍未交货,新新公司在不得已的情况下
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在销售中被查出大量欺诈消费者的事实。下列哪些情形中,买受人可以请求该公司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该公司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下列选项中哪一选项不属于人民法院应当再审的情形?()
随机试题
在对某生物群落调查中,共调查了100个样方,某物种出现在80个样方中,则80%指的是该物种在该群落中的()
临床应用时常用来缓解顺铂肾毒性的方法是
A.呼吸深长有余,呼出为快B.静息时亦有气喘,动则更甚C.劳作后气短不足以息,喘息较轻D.呼吸短促难续,深吸为快E.喘息持续不已,伴紫绀、心悸、浮肿
酸中毒时.组织缺氧改善的主要机制是
甲公司2015年、2016年的财务杠杆系数分别为1.5和3.0,2015年的资本化利息费用为10万元。假设2015年和2016年利润表中的利息费用均为20万元,则2015年的已获利息倍数为()。
下列关于内部控制措施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粮仓虫害有甲虫、螨虫、蛾类,最适宜这些昆虫卵孵化繁殖的温度和湿度分别是()。
犯故意伤害罪,有下列哪些情况之一的,法定最高刑为死刑?()
JudgeForerrecognizesthattheAmericanjudicialsystemprovidesmoresafeguardsforaccusedpersonsthandoesthelegalsystem
Asusual,whentheWestglamorizessomethingforcommercialpurposes,thewholeweightofthecommunicationmediahasbeenthrow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