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沈某的纳税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并在认定沈某申报税额低于过去纳税额后,要求沈某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沈某不服,对税务机关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试卷二第85题)

admin2017-03-16  21

问题 某县地税局将个体户沈某的纳税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并在认定沈某申报税额低于过去纳税额后,要求沈某缴纳相应税款、滞纳金,并处以罚款。沈某不服,对税务机关下列哪些行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008年试卷二第85题)

选项 A、由定额缴税变更为自行申报的决定
B、要求缴纳税款的决定
C、要求缴纳滞纳金的决定
D、罚款决定

答案C,D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税收征管领域的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关系问题。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税收保全措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第40条规定的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100条规定:“税收征管法第八十八条规定的纳税争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对税务机关确定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及退税、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以及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有异议而发生的争议。”本题中A项是改变了沈某应缴税款得征收方式,B项要求沈某缴纳税款,均属于纳税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的情况。针对这两项决定,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88条,沈某必须在先行缴纳税款后,先申请行政复议,如对复议决定不服,再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AB两项错误。
    《行政诉讼法》第11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提起的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选项D明显属于行政处罚。根据上述规定可以直接提起诉讼,D项当选。关于选项C,2011年6月30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12条规定:“行政强制执行的方式:(一)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可以看出,缴纳滞纳金属于行政强制执行措施,根据上述规定,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C项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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