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行纪合同,约定乙公司以不低于每平方米15000元的价格将甲公司的10套商品房卖出。后经乙公司的努力,该10套商品房的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6000元,由于对超过指定价格卖出房屋所得收益部分应否增加报酬未有约定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乙公司遂将全

admin2013-03-06  33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行纪合同,约定乙公司以不低于每平方米15000元的价格将甲公司的10套商品房卖出。后经乙公司的努力,该10套商品房的成交均价为每平方米16000元,由于对超过指定价格卖出房屋所得收益部分应否增加报酬未有约定且双方无法协商一致,乙公司遂将全部价款扣留,为此引起纠纷。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公司扣留价款的行为属于行使留置权
B、超过指定价格所得价款,应属于乙公司
C、超过指定价格所得价款,应由甲公司和乙公司平分
D、甲公司有权请求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答案D

解析 (1)选项AD:债权人才谈得上依法享有留置权,在本题中,乙公司是债务人,应当将售房款返还甲公司,乙公司的行为属于违约,应肖承担违约责任;(2)选项BC:行纪人高于委托人指定的价格卖出的,可以按照约定增加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该利益属于委托人(甲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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