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09-01-19
36
问题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下列关于我国公共秩序保留制度的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B、如果适用外国法律违反我国的法律规定,则不予适用该外国法律
C、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或其他与争议有最密切联系国家的法律
D、在排除适用外国法的情况下,适用该外国的其他最适合的法律
答案
1
解析
A 正确,B错误。公共秩序保留要求违反的必须是我国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社会公共利益,而不是一般法律冲突。C、D错误,适用公共秩序保留制度排除外国法的适用时,应适用我国相应的法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SK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根据《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关于法院调解,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2011年试卷三第42题)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有关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说法,正确的是()。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民事诉讼中,上诉状应向哪个人民法院提出?()
大学生小王毕业后,现只有父母亲给的1万元,欲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下列关于该公司设立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各项包含的法律关系中,可适用我国《海商法》的关系是:()
张某系一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对于公司的经营过程中的一些状况不满,想依据公司法的规定主张权利。现咨询刘律师,下列说法应当给予肯定回答的是:()
张某将邻居李某和李某的父亲打伤,李某以张某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法院受理该案时,李某的父亲也向法院起诉,对张某提出索赔请求。法院受理了李某父亲的起诉,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决定将上述两案并案审理。在本案中,李某的父亲居于什么诉讼地位?(2008年卷三第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有权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关于该执行异议的说法,正确的是:
甲、乙、丙三人要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以下哪个不是成立公司的必备条件?()
宪法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宪法的最高法律效力主要包括以下哪些方面的含义?
随机试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施行时间是____________。
2012年外国人约翰来到中国,成为某合资企业经理,迄今一直居住在北京。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约翰获得的下列哪些收入应在我国缴纳个人所得税?(2014年试卷一第71题)
对于一个化学反应,下列各组中关系正确的是:
甲省教育厅的王某出国考察回国途中,在乙省丙海关例行检查时,被查出携带违禁光盘三张和书籍两本,海关遂对王某处以没收全部光盘和书籍并罚款200元的处罚。其后,王某又被所在单位给予记过的行政处分。 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如果王某对海关的处罚不服,申请
2016年3月l0日,A公司通过互联网发布广告称其有一批优质木材出售,价格为每立方米3500元,并附有图片和规格。B公司见到后,即向A公司发出电子邮件,称如果价格能降低至每立方米2500元,愿意至少购买100立方米。A公司以电子邮件回复:可以商量,希望面谈
将铁路运输改为航空运输,使运费增加,对物流只有不利影响。
(2018·重庆)遗传素质为人的身心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生物前提和发展的潜在可能性。(常考)()
甲8岁的时候,母亲去世,甲由其父亲抚养。某日在课堂上甲与同桌乙发生争执,两人打了起来,授课老师丙由于玩手机未及时发现并制止,最终甲把乙打成轻伤,花去医药费若干。对乙的损失()
注音
ManyforeignerswhohavenotvisitedBritaincallalltheinhabitantsEnglish,fortheyareusedtothinkingoftheBritishIs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