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中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3

admin2013-01-22  22

问题 某工程项目施工合同价为560万元。合同工期为6个月,施工合同中规定如下:
   (1)开工前业主向施工单位支付合同价20%的预付款。
   (2)业主自第1个月起,从施工单位的应得工程款中按10%的比例扣留保留金,保留金限额暂定为合同价的5%,保留金到第3个月底全部扣完。
   (3)预付款在最后两个月扣除,每月扣50%。
   (4)工程进度款按月结算,不考虑调价。
   (5)业主供料价款在发生当月的工程款中扣回。
   (6)若施工单位每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时,业主可按实际完成产值的8%的比例扣留工程进度款,在工程竣工结算时将扣留的工程进度款退还施工单位。
   (7)经业主签认的施工进度计划与实际完成产值见下表。

该工程施工进入第4个月时,由于业主资金出现困难,合同被迫终止。为此,施工单位提出以下费用补偿要求:
   (1)施工现场存有为本工程购买的特殊工程材料,计50万元。
   (2)因设备撤回基地发生的费用10万元。
   (3)人员遣返费用8万元。
   问题
1.该工程的工程预付款是多少万元?应扣留的保留金为多少万元?
2.第1~3月,造价工程师各月签证的工程款是多少?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是多少?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为多少?
4.合同终止后,施工单位提出的补偿要求是否合理?业主应补偿多少?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多少工程款?

选项

答案1.预付款及保留金计算如下: 工程预付款:560万元×20%=112万元。 保留金:560万元×5%=28万元。 2.各月工程款及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计算如下: 第1个月: 签证的工程款:70万元×(1-0.1)=63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63-8)万元=55万元。 第2个月: 本月实际完成产值不足计划产值的90%,即(90-80)/90=11.1%。 签证的工程款:80万元×(1-0.1)-80万元×8%=65.60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65.6-12)万元=53.60万元。 第3个月: 本月扣保留金:28万元-(70+80)万元×10%=13万元。 签证的工程款:(120-13)万元=107万元。 应签发的付款凭证金额:(107-15)万元=92万元。 3.合同终止时业主已支付施工单位各类工程款:(112+55+53.6+92)万元=312.60万元。 4.业主应补偿: (1)已购特殊工程材料价款补偿50万元的要求合理。 (2)施工设备遣返费补偿10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10万元=5.18万元。 (3)施工人员遣返费补偿8万元的要求不合理。 应补偿:[(560-70-80-120)/560)×8万元=4.14万元。 合计:59.32万元。 5.合同终止后,业主共应向施工单位支付的工程款:(70+80+120+59.32-8-12-15)万元=294.32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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