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责任,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债务而发生纠纷,则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的协议效力(  )。

admin2009-04-13  32

问题 甲公司分立为乙公司和丙公司,在分立过程中,乙公司和丙公司对甲公司所欠丁、戊、己、庚的债务达成协议,乙公司承担丁、戊的责任,丙公司承担己、庚的债务,后因丙公司无力承担债务而发生纠纷,则乙公司和丙公司达成的债务承担的协议效力(  )。

选项 A、无效
B、有效
C、可撤销
D、效力未定

答案A

解析 公司合并、分立前的债权债务由合并、分立后的存续公司法定概括承受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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