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诉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张某所犯诈骗罪和抢劫罪两罪中诈骗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的刑罚分别为3年和8年,合并执行10年,其中,诈骗罪的准确量刑应为5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

admin2017-03-03  22

问题 上诉人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张某所犯诈骗罪和抢劫罪两罪中诈骗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的刑罚分别为3年和8年,合并执行10年,其中,诈骗罪的准确量刑应为5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作出决定?

选项 A、直接改判诈骗罪刑罚为5年,合并执行11年
B、直接改判诈骗罪刑罚为5年,但合并执行仍为10年
C、维持一审判决
D、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原审法院重新审判

答案C

解析 本题考查上诉不加刑原则。《刑诉解释》第325条规定:“审理被告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辩护人、近亲属提出上诉的案件,不得加重被告人的刑罚,并应当执行下列规定:(一)同案审理的案件,只有部分被告人上诉的,既不得加重上诉人的刑罚,也不得加重其他同案被告人的刑罚;
(二)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只是认定的罪名不当的,可以改变罪名,但不得加重刑罚;
(三)原判对被告人实行数罪并罚的,不得加重决定执行的刑罚,也不得加重数罪中某罪的刑罚;
(四)原判对被告人宣告缓刑的,不得撤销缓刑或者延长缓刑考验期;
(五)原判没有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宣告;原判宣告禁止令的,不得增加内容、延长期限;
(六)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不得限制减刑;
(七)原判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判处的刑罚畸轻、应当适用附加刑而没有适用的。不得直接加重刑罚、适用附加刑,也不得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必须依法改判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依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人民检察院抗诉或者自诉人上诉的案件,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故选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Oll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