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admin2022-12-19  24

问题 甲受乙教唆,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情节严重。甲、乙的犯罪属于

选项 A、必要的共同犯罪
B、简单的共同犯罪
C、特殊的共同犯罪
D、任意的共同犯罪

答案D

解析 根据共同犯罪是否能够以任意形成为标准,可以将共同犯罪分为任意共同犯罪和必要共同犯罪。任意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没有限制主体数量的犯罪,必要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构成法律规定其犯罪主体是二人以上、必须采取共同犯罪形式的犯罪。以共同犯罪人有无分工为标准,可分为简单共同犯罪和复杂共同犯罪。简单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均参与实行某一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复杂共同犯罪指各共同犯罪人在共同犯罪中有所分工,存在着教唆犯、帮助犯和实行犯区别的共犯形态。以共同犯罪人之间有无组织形式为标准,可分为一般共同犯罪和特殊共同犯罪。一般共同犯罪指共同犯罪人之间无特殊组织形式的共同犯罪。特殊共同犯罪是指三人以上为多次实行某种或几种犯罪而建立起来的犯罪组织。本题中,乙教唆甲雇佣童工从事危重劳动,二人已构成共同犯罪,但是本罪并非法律规定的必须由二人以上共同构成的必要共同犯罪,因此属于任意共同犯罪,在本案中,乙属于教唆犯,甲属于实行犯,故甲乙的犯罪还属于复杂的共同犯罪。故正确选项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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