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08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

admin2013-03-01  36

问题 2007年5月,张某从华丰商场购买了一台热水器。同年6月,该热水器因质量问题给张某造成了人身伤害。2008年10月,张某向华丰商场提出交涉。双方协商未果,张某于同年12月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张某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何种民事责任?(    )

选项 A、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
B、仅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违约责任
C、有权请求华丰商场承担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
D、只能在请求承担侵权责任或违约责任中选择其一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侵权之债与合同之债的请求权竞合。《合同法》第122条规定:“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担侵权责任。”由受损害方选择其一,能够充分地保护受损害方的利益;而不允许受损害方同时主张两项请求权,目的在于避免债务方的一次行为受到两次法律评价。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EnU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