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

admin2016-05-08  24

问题 某商场促销活动时宣称:“凡购买100元商品均送80元购物券。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刘女士在该商场购买了1000元商品。返回800元购物券。刘女士持券买鞋时,被告知鞋类商品2天前已退出促销活动,必须现金购买。刘女士遂找商场理论,协商未果便将商场告上法庭。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认识是正确的?(2叭2年试卷一第14题)

选项 A、从法律的角度看,“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是一种学理解释权的宣称
B、本案的争议表明。需要以公平正义去解释合同填补漏洞
C、当事人对合同进行解释,等同于对合同享有法定的解释权
D、商场的做法符合“权利和义务相一致”的原则

答案B

解析 B选项涉及对格式条款的解释。格式合同是当事人为与不特定的多数人进行交易而预先拟定的,且不允许相对人对其内容作任何变更的合同条款。格式合同节约了交易成本,实现了格式合同的效率价值。但是合同应当是公平与效率统一的产物,过于偏重合同的效率价值,将会损害合同的公平价值,最终将影响到人类的价值追求。在本题中,商场为了交易的方便快捷,在促销活动中制定了格式合同。但是在格式合同中规定“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本商场有最终解释权”。这样的规定使得消费者在与商场发生纠纷时,很难有讨价还价的余地,从而陷入不公平的格式合同的陷阱之中。对于这样的格式合同,应当从公平正义的理念出发解释合同条款,恢复格式合同在效率价值与公平价值之间的平衡。因此B项正确,当选。
    A、C项涉及法律解释。法律解释因其解释主体和解释效力的不同可以被分为正式解释和非正式解释。正式解释,又叫有权解释,是指由特定的国家机关、官员或其他法定的有解释权的主体对法律作出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在我国,正式解释的主体主要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及其主管部门。因此,在本题中,案件当事人并不属于有法定的解释权的主体,其对合同并不享有法定的解释权。C项错误,不当选。非正式解释是指未经法律明确授权的机关、团体、组织或个人对法律作出的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释。非正式解释义分为学理解释和任意解释。其中,学理解释是指由学者或其他个人及组织对法律规定所作出的学术性和常识性解释。任意解释是指在司法活动中的当事人、代理人和公民个人在日常生活中对法律所作的解释。相较于任意解释而言,学理解释重在说理。具有理性色彩和系统阐述的特点。在本题中,该商场对活动的解释并非重在说理,而主要是为了澄清误解、解决纠纷,缺乏理性和系统阐述的特点,因此属于任意解释而非学理解释,因此A项错误,不当选。
    D项中的权利和义务相一致原则,是指在任何情况下,权利和义务都是相辅相成的。对于个体自身而言,当一个人主张或者行使某一权利时,意味着负有一定的义务;对于他人而言,某一个体的权利必须伴随着他人的义务。在本题中,商场声称对因促销活动产生的纠纷,其有最终解释权。对于商场的这一权利,其并没有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义务,因此并不符合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D项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EAl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