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说法中,根据我国法律正确的有哪些?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说法中,根据我国法律正确的有哪些?
admin
2014-03-16
43
问题
下列关于涉外民事案件法律适用的说法中,根据我国法律正确的有哪些?
选项
A、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适用法律
B、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可能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
C、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
D、任何情况下,侵权案件适用的法律只能由法律规定,而不能由当事人选择
答案
A,B,C
解析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7条规定,不当得利、无因管理,适用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的法律。当事人没有选择的,适用当事人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没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不当得利、无因管理发生地法律。故B项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6条规定,通过网络或者采用其他方式侵害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人格权的,适用被侵权人经常居所地法律。故C项正确。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44条规定,侵权责任,适用侵权行为地法律,但当事人有共同经常居所地的,适用共同经常居所地法律。侵权行为发生后,当事人协议选择适用法律的,按照其协议。由此可知当事人可选择侵权案件的适用法律。因此只有D项说法错误,ABC项均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Az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甲因抢劫乙而被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夏某为甲的辩护人,周某为乙的诉讼代理人。在开庭审理中,公诉人在法庭上宣读完起诉书后,可以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陈述的是谁?()
根据《公司法》,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1995年,中国某合作经营企业,欲向某国商业银行香港分行贷款1300万美元。为此,该企业向该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提交贷款保全申请书,请该投资公司作担保,投资公司随即复函同意出保。根据有关国际融资信用担保的惯例,该投资公司作为保证人,下列对其保证责任表述错误的
下列有关清末“预备立宪”和“变法修律”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对行政法规设定的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许可,下列哪个机关有权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在本行政区域内停止实施该行政许可?()
根据我国现行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下列有关行政区域建置、划分、行政区域边界争议处理的主管部门的表述中,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选项中,哪几项符合我国《商业银行法》的规定?()
对下列哪种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不可以采取书面审理方式径行作出判决?
江老因小儿子江二没有房子住,将自己的私房3间借给他住。但是江二在郊区房屋普查时,趁机将房屋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市房管局向江二核发(芜房地字1999第1036号)房地产证。2005年4月6日江老与江二吵架,生气要收回住房,江二出示了房地产证,江老对市房管局的发
随机试题
5个MBA学员:F、G、H、J和K以及4个MPAcc学员:Q、R、S和T进行联谊活动。这些学员将被分为第1组、第2组和第3组,每组3人且满足以下条件:(1)每组至少有1个MPAcc学员。(2)F、和J在同一组。(3)G和T不在
A.肺胀气阻B.水停胸胁C.胸部外伤D.腹内肿瘤上述哪项多见胸高气喘,叩之嘭嘭然声清
左半结肠癌临床表现特点是
患者,女,45岁。暴饮暴食后,出现脐周阵发性腹痛,并有腹胀、呕吐、肛门停止排便排气,患者2年前曾做过阑尾切除手术,20年前足月顺产一女婴。B超示胆囊结石,诊断为单纯性粘连性肠梗阻合并胆囊结石。非手术治疗期间,可以作为发生肠绞窄证据的是
保本基金的分析指标主要包括()。
下列各项属于社区内群体性问题分析的角度的有()。
到1869年为止,人类已发现了多少种化学元素()。
以下关键字不能用来声明类的访问权限的是()。
—Youwillhearacollegelecturertalkingtoaclassofbusinessstudentsaboutamergerbetweentwosupermarketchains.—For
Whichofthefollowingstatementsissupportedbythepassage?Inthepast,peopledidnothavesecurityalarmsystemsinstall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