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
admin
2018-08-18
41
问题
甲、乙两公司拟签订一份书面买卖合同,甲公司签字盖章后尚未将书面合同邮寄给乙公司时,即接到乙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发来的货物,甲公司经清点后将该批货物入库。次日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发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后,即在合同上签字盖章。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买卖合同的成立时间是( )。
选项
A、甲公司签字盖章时
B、乙公司签字盖章时
C、甲公司接受乙公司发来的货物时
D、甲公司将签字盖章后的合同发给乙公司时
答案
C
解析
当事人约定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并且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1doFFFM
本试题收录于:
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8月20日,A公司向B公司签发了一张金额为10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该汇票载明出票后1个月付款。C公司为付款人,D公司在汇票上签章作了保证,但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B公司取得汇票后背书转让给E公司,E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F公司于9月12日向C公司提
根据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视同销售货物行为的是()。
甲、乙、丙、丁成立一个有限合伙企业,其中甲、乙为普通合伙人,丙、丁为有限合伙人。1年后甲转为有限合伙人,丙转为普通合伙人。此前,合伙企业欠银行50万元,该债务直至合伙企业被宣告破产仍未偿还。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有关对该50万元债务清偿责任的表述
甲将房屋一间作抵押向乙借款100万元,并依法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期间,知情人丙向甲表示愿以300万元购买甲的房屋,甲也想将抵押的房屋出卖。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正确的是()。
根据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营企业与合作企业区别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企业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扣除资产损失时,需对资产损失进行认定,其中,对企业未能按期赎回抵押资产致使抵押资产被拍卖的,其账面净值大于变卖价值的差额部分,依据拍卖证明,认定为资产损失。()
2011年4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向未上市的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乙公司(该公司属于中小企业)投资120万元,股权持有至2013年6月1日,甲创业投资企业2013年度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对乙公司的投资额可以抵免的数额为()万元。
A公司为200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其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公司可对外提供担保,金额在1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担保,应当经公司董事会决议批准,甲为A公司的董事长,未持有A公司股票。2006年12月,A公司的股价跌入低谷,甲拟购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上市公司的下列情形中,属于应当由证券交易所决定终止其股票上市交易的有()。
甲公司为了支付货款,签发了一张以本市的乙银行为付款人、以丙公司为收款人的转账支票。丙公司在出票日之后的第14天向乙银行提示付款。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某tRNA的反密码子为UGA,其相应识别的密码于是
下面哪项不是咽鼓管的功能
下列哪一项检查有助于心肌梗死的定位诊断
下列除哪项外,均是气机郁滞呃逆的主症()
关于地下连续墙混凝土浇筑不正确的是()。
在两种替代品之间,其中一种商品价格上升,会使另一种商品的均衡价格(供给不变)()。
以下上网方式中,采用无线网络传输技术的是()。
Shortlyaftertheaccident,two______policemencametothespot.
Itisimportantthatscientistsbeseenasnormalpeopleaskingandansweringimportantquestions.Good,soundsciencedependso
Itispossibletolearnsomethingaboutmusicthroughbriefcontactwithit,butwithoutthebenefitofformalinstruction.Peop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