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联合国会员国甲国出兵侵略另一会员国。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l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2题)
联合国会员国甲国出兵侵略另一会员国。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l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2题)
admin
2018-03-30
27
问题
联合国会员国甲国出兵侵略另一会员国。联合国安理会召开紧急会议,讨论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并进行表决。表决结果为: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l票弃权;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2票否决。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6年卷一第32题)
选项
A、决议因有常任理事国投弃权票而不能通过
B、决议因非常任理事国两票否决而不能通过
C、投票结果达到了安理会对实质性问题表决通过的要求
D、安理会为制止侵略行为的决议获简单多数赞成票即可通过
答案
C
解析
根据宪章规定,安理会表决采取每一理事国一票。对于程序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于非程序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此又称为“大国一致原则”,即任何一个常任理事国都享有否决权。实践中,常任理事国的弃权或缺席不被视为否决,不影响决议的通过。
本题中,针对制止甲国侵略的决议案,常任理事国4票赞成,非常任理事国8票赞成,共12票赞成,常任理事国中1票弃权不视为否决,符合“大国一致原则”,此决议案达到了实质通过的要求。AB选项说法错误,C选项说法正确。
联合国安理会通过决议的方式分两种,对于程序事项决议的表决采取9个同意票即可通过。对于非程序事项或称实质性事项的决议表决,要求包括全体常任理事国在内的9个同意票,与简单多数无关系。D选项说法错误。简单多数为联合国大会的投票机制的一种,不要混淆。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x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法律秩序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法行事而形成的行为有规则和有序的状态。影响法律秩序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主要包括下列哪些选择?()
法系是法学上的一个重要概念。关于法系,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8.1.55)
从日本现行法律制度看,其主要传统、渊源和风格属于下列哪一法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可以形成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产生、变更和消灭必须有()。
关于法律论证中外部证成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司考.2010.1.54)
法律解释可以分为立法解释、司法解释和学理解释,不同的法律解释其效力也不尽相同,根据我国《立法法》的规定,下列哪些情况属于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律解释的权限范围?()
乔某在使用某产品过程中身体受到伤害,将厂家诉至法院要求进行赔偿,其中包括精神损害赔偿。被告方律师辩称,1年前该法院在审理一起类似案件时并没有判予精神损害赔偿,因此本案也不应给予精神损害赔偿。但法院援引新颁布的司法解释判令被告方给予乔某精神损害赔偿。下述说法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该条款的内容属于哪种规范?()
根据宪法和法律规定,全国人大有权罢免下列选项中的哪一职务的人员?()
随机试题
Ifsomeonesaysyouaresmart,whatdotheymean?Isitagoodthingorsomethingbad?Theanswerisnotaseasyasyoumightth
男性,34岁。反复咳脓痰,偶尔痰中带血丝,双下肺呼吸音增粗。下列诊断最可能是
产褥感染中最常见者为
急性胰腺炎治疗时,下列属抑制胰酶活性的药物是( )
按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本案中的一审人民法院应当是:本案中,如果在二审中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和解,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假设某工程一年建成并投产,寿命10年,每年净收益2万元,按10%折现率计算恰好能在寿命期内把期初投资全部收回,(P/A,10%,10)=6.145,则该工程期初投入为()万元。
业主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特点和作用是()。
A、B、C、D四支球队开展篮球比赛,每两个队之间都要比赛1场,已知A队已比赛了3场,B队已比赛了2场,C队已比赛了1场,D队已比赛了几场?
下列不是实时操作系统的是()。
•Youwillhearanotherfiveshortrecordings.•Foreachrecording,decidewhatthespeakerisdoing.•WriteoneletterAHnex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