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0题)
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0题)
admin
2013-06-09
26
问题
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0题)
选项
A、甲应承担全部责任
B、乙应承担全部责任
C、甲、乙应承担按份责任
D、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D
解析
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1条的规定:“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可知,本题中,丙的损失是由于甲酒后驾车且时速过快,以及乙的逆向行驶摩托车共同侵权所致,甲、乙虽没有共同侵权的意思联络,但缺少甲、乙任何一方的行为都足以避免丙的损失,故可认定甲、乙“每个人的侵权行为均足以导致全部损害”,构成无意思联络共同侵权,应由甲、乙应承担连带责任。据此选项D是正确的。选项ABC均是错误的。 [陷阱点拨]本题的陷阱在C选项,不少考生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第12条规定的“二人以上分别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同一损害,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赔偿责任”,本题属于单独侵权,虽然难以确定责任大小,但应当平均承担赔偿责任。这种理解的错误在于没有认识到以下两点:(1)《侵权责任法》第11条认定构成共同侵权的核心要件在于“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二人的侵权行为是不可分的;如果侵权行为可分,则只能构成第12条“能够确定责任大小”的单独侵权。(2)判断“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标准在于一般人的通常认识。如果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都认为二人的侵权行为是不可分的,属于缺一不可型,那么应当认定为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如果一般人在通常情况下都认为二人的侵权行为是可分的,即使缺少了某个人的行为,侵权也还会造成增加某个人的行为,只是让侵权行为被加重或造成更多方面的侵权,则属于简单加减型,侵权行为可分责任可分,或者侵权行为可分责任难分轻重而需平均承担,这时应承担的是单独侵权的按份责任。这里所谓一般人的通常认识,是指一般人在首次看到侵权现场或侵权行为描述时的第一性判断。本题中,甲酒后驾车超速,又碰到一个逆行的乙,结果造成丙损害,一般人在这时的通常判断都是,对损害的发生,甲与乙的行为缺一不可,二者的行为不可分,否则这次损害就不会发生。而不是二者的行为可分,任何一个人的行为都会导致这次损害发生。由此,本题依法应构成每个人的侵权行为都足以造成全部损害的共同侵权,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s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简述最高额抵押权及其特点。
2016年1月10日,自然人甲为创业需要,与自然人乙订立借款合同,约定甲向乙借款10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当日交付2016年1月12日,双方就甲自有的M商品房又订立了一份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中约定:如甲按期偿还对乙的100万元借款,则本合同不履行;如甲
2006年6月1日,甲公司董事长以公司名义与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甲将闲置的1号旧厂房出租给乙作为经营门面,租期六年。但未约定房屋维修义务的负担。乙租得房屋后,经甲同意对房屋进行了内部装修。2007年8月1日,当地发生特大暴雨,因房屋年久未维修
黄某被派去深圳工作一年,临行时将电视机委托给同事张某保管和使用。后又告知张某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梁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张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梁对张说,你给黄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价出售。张某考虑到与梁某平时
黄某被派去深圳工作一年,临行时将电视机委托给同事张某保管和使用。后又告知张某可以适当价格卖掉。梁某得知此消息后,找到张某,表示想买下这台彩电,但又不愿多出钱。梁对张说,你给黄写封信,告诉他彩电的显像管出了毛病,图像不清,要求他降价出售。张某考虑到与梁某平时
甲乙签订水果购销合同,约定由甲方送货,甲与丙签订运输合同,如期发运价值10万元的水果一车。丙送货途中,因洪水冲垮公路,被迫绕道,迟延到达,导致水果有轻微的腐烂现象。乙方以逾期交货和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为由拒收货物且拒付货款。丙多次与乙交涉无果,发现水果腐烂迅
根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采用的民事责任归责原则是什么?
甲死后留有房屋一间和存款若干,法定继承人为其子乙。甲生前立有遗嘱,将其存款赠予侄女丙。乙和丙被告知3个月后参与甲的遗产分割,但直到遗产分割时,乙与丙均未作出是否接受遗产的意思表示。下列说法哪一个是正确的?
关于案件的审理是否公开,下列何种说法是正确的?假设在诉讼中,法院对案件进行调解,下列何种行为是合法的?
某法院对齐某诉黄某借款一案作出判决,黄某提起上诉。在一审法院将诉讼材料报送二审法院前,齐某发现黄某转移财产。下列关于本案财产保全的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随机试题
针灸治疗落枕,循经远部取穴首选
患儿,男性,2岁,安静时出现喉鸣和吸气性呼吸困难,肺部听诊可闻及喉传导音,心率加快,该患儿喉梗阻的程度应为
当承包单位提出工程延期要求,符合( )的规定条件时,项目监理机构应予受理。
某大型单层中转仓库及货架内均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保护,仓库高7m,划分为两个防火分区。仓库内设置有10排大型货架,每排货架两层。则此仓库共需设置()个水流指示器。
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一般是由接地引线电阻、接地体本身电阻、接地体与土壤的接触电阻以及接地体周围呈现电流区域内的散流电阻四部分组成,其中影响最大的是散流电阻和接触电阻。()
合伙企业的特征有()。
简述合同法上的合同解释规则。
在某企业单位的局域网中,客户机通过代理服务器访问Internet的连接方式如图1-4所示。IP地址为192.168.1.100的客户机配置“TCP/IP网络属性”时,其中“默认网关”的设置内容应是(17)。
对话框在关闭前,不能继续执行应用程序的其他部分,这种对话框称为()。
WhatIsAnAmerican?"Ican’tmakeyouout,"HerryJameshasMrs.TristramsaytotheAmeri-can,"whetheryouareverysimp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