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问题。 某市公安局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人户抢劫,对当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甲(X周岁)、乙(20周岁)、丙(22周岁)于2015年10月10日10时被刑事拘留。 沈律师为甲担任辩护人。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乙、丙辩护人,下列

admin2018-10-19  22

问题 根据以下情境材料,回答问题。
某市公安局破获一抢劫团伙,涉嫌多次人户抢劫,对当地造成重大财产损失,犯罪嫌疑人甲(X周岁)、乙(20周岁)、丙(22周岁)于2015年10月10日10时被刑事拘留。
沈律师为甲担任辩护人。关于沈律师可否担任乙、丙辩护人,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单选)

选项 A、沈律师不得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B、如果乙、丙系法律援助对象,沈律师可以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C、如果被告人同意,沈律师可以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D、如果公诉人未提出异议,沈律师可以担任乙、丙的辩护人

答案A

解析 《刑诉解释》第38条第2款规定,一名辩护人不得为两名以上的同案被告人,或者未同案处理但犯罪事实存在关联的被告人辩护。本案中,甲乙阿属于同案的犯罪嫌疑人,沈律师已经担任了甲的辩护人,则不得再担任乙和丙的辩护人。故本题答案选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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