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财经
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dmin
2022-07-08
33
问题
甲委托乙销售一批首饰并交付,乙经甲同意转委托给丙。丙以其名义与丁签订买卖合同,丙依约向丁交付首饰,但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选项
A、乙的转委托行为无效
B、丙与丁签订的买卖合同直接约束甲和丁
C、丙应向甲披露丁,甲可以行使丙对丁的权利
D、丙应向丁披露甲,丁可以行使丙对甲的权利
答案
C
解析
(1)选项A:经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转委托;(2)选项B: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在委托人的授权范围内与第三人订立的合同,只有在“第三人在订立合同时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情况下,该合同才直接约束委托人和第三人,本题并没有指明“第三人当时知道”;(3)选项CD:受托人(丙)因第三人(丁)的原因对委托人(甲)不履行义务(因丁拒绝向丙支付首饰款,导致丙不能向甲付款),受托人(丙)应当向委托人(甲)披露第三人(丁),委托人(甲)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丙)对第三人(丁)的权利。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lmQFFFM
本试题收录于:
经济法题库注册会计师分类
0
经济法
注册会计师
相关试题推荐
按照我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下列关于合资企业董事长产生方式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有()。
甲公司是一家以募集方式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6000万元。董事会有7名成员。最大股东李某持有公司12%的股份。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有()。
2003年5月,甲公司在办理托收承付结算时,遭到银行拒绝,在与银行交涉时,银行业务员张先生陈述的下列理由中,正确的有()。
承揽人将其承揽的工作部分交由第三人完成,并经定作人同意的,承揽人对第三人完成的工作部分不承担责任。()
根据《票据法》的规定,下列选项中,属于因时效而致使票据权利消灭的情形有()。
郑某开办公司资金不足,其父将3间祖屋以25万元卖给即将回国定居的郭某,但其父还未来得及办理过户手续即去世。郑某不知其父卖房一事,继承了这笔房款及房屋,并办理了登记手续。随后,郑某以3间祖屋作抵押向陈某借款10万元,将房产证交给了陈某,但没有办理抵押登记。根
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有()。
转让企业国有产权经公开征集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的,转让方可以根据标的企业情况确定新的挂牌价格并重新公告。新的挂牌价格应当获得相关产权转让批准机构书面同意的比例是()。
根据证券法律制度的规定,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在债券存续期内,下列情形中,发行人应当及时予以披露的有()。
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的证券票面总值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的,应当由承销团承销。()
随机试题
对脊柱的描述,除哪一项外,都是正确的
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发卡银行对贷记卡超信用额度用卡的行为,应当按超过信用额度部分收取超限费,其比例是()。
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达到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超过()万人民币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某市市委书记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动员会上提出:“腐败我看有三种:第一种是贪污,第二种是决策失误造成经济损失,第三种是宁愿少干事,甚至不干事,保证不出事。后两种比第一种造成的损失更大,更可恶。”谈谈你的看法。
下列各项中,属于国家宏观调控的行政手段的是()。
Forinvestorswonderingwhethertheyshoulddumptheirstocksbecausetheyneedthemoney,Ihaveonlythistosay:Ifyouneed
在软件开发中,需求分析阶段产生的主要文档是
わたしは今の生活に十分まんぞくしている。
A、不经过考虑就决定去做B、先做事情再考虑后果C、做事情的后果不好就后悔D、做事情要仔细考虑,做了就不后悔D
A、Tellingjokes.B、Fallingasleepduringclass.C、Stayinglateafterclass.D、Eatinginthecafeteria.C题目问女士最近形成了什么习惯。女士提到她的政治学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