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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而被三名加害人报复砍伤。陈某进行了反击,将加害人李某打死,但另两名加害人见此后更加凶狠,陈某于是逃走。在陈某逃跑过程中,另两加害人持刀追赶陈某,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
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而被三名加害人报复砍伤。陈某进行了反击,将加害人李某打死,但另两名加害人见此后更加凶狠,陈某于是逃走。在陈某逃跑过程中,另两加害人持刀追赶陈某,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
admin
2019-08-03
17
问题
2001年3月13日下午,陈某因曾揭发他人违法行为而被三名加害人报复砍伤。陈某进行了反击,将加害人李某打死,但另两名加害人见此后更加凶狠,陈某于是逃走。在陈某逃跑过程中,另两加害人持刀追赶陈某,途中,陈某多次拦车欲乘,均遭出租车司机拒载。当两加害人即将追上时,适逢一中年妇女丁某骑一摩托车(价值9000元)缓速行驶,陈某当即哀求丁某将自己带走,但也遭拒绝。眼见两加害人已经逼近,情急之下,陈某一手抓住摩托车,一手将丁某推下摩托车(丁某倒地,但受轻伤)后骑车逃走。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正确?()
选项
A、陈某将李某打死,属于防卫过当
B、陈某将李某打死,不属于防卫过当
C、陈某将丁某推倒后骑车逃走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D、陈某将丁某推倒后骑车逃走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
答案
B,C
解析
三名加害人进行的是“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的行凶行为,可以进行无过当防卫。因此,选项B正确。丁某并非不法侵害人,因此谈不上正当防卫。陈某为了使本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而不得已给丁某造成了损害,但该损害并没有超过必要限度,没有给丁某造成不应有的损害。因此,选项C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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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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