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请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是( )。

admin2023-02-22  9

问题 甲、乙订立一份价款为10万元的图书买卖合同,约定甲先支付书款,乙两个月后交付图书。甲由于资金周转困难只交付5万元,答应余款尽快支付,但乙不同意。两个月后甲请求乙交付图书,遭乙拒绝。乙行使的权利是(          )。

选项 A、同时履行抗辩权
B、先履行抗辩权
C、不安抗辩权
D、先诉抗辩权

答案B

解析 根据《民法典》第526条的规定,买卖合同约定了先后履行顺序,即甲先交付书款而乙后交货,甲是先履行一方,乙是后履行一方。甲先支付了5万元,属于《民法典》第526条表述的“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后履行一方乙有权拒绝“相应”的履行请求,即拒绝交付与5万元书款价值相当的剩余部分图书,乙行使的是先履行抗辩权,选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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