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检2011—53)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参加2011年湖南省选调生考试,成绩统计如下:甲、乙、丙的平均成绩为123分,乙、丙、丁的平均成绩为127分,甲、丁的平均成绩为140分,则丁的成绩为( )。

admin2013-09-24  35

问题 (湖南法检2011—53)甲乙丙丁四位同学参加2011年湖南省选调生考试,成绩统计如下:甲、乙、丙的平均成绩为123分,乙、丙、丁的平均成绩为127分,甲、丁的平均成绩为140分,则丁的成绩为(    )。

选项 A、125分   
B、130分   
C、134分   
D、146分

答案D

解析 [解一]根据题意,得
三式相加可得:甲+乙+丙+丁=515,所以丁=515—369=1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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