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甲是某校的中学生,品学兼优,应当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但是校长利用职权让各方面远不如甲的自己的女儿被评为了市级“三好学生”,而甲没有被评上。甲的学校校长侵犯了甲的( )
甲是某校的中学生,品学兼优,应当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但是校长利用职权让各方面远不如甲的自己的女儿被评为了市级“三好学生”,而甲没有被评上。甲的学校校长侵犯了甲的( )
admin
2019-02-02
30
问题
甲是某校的中学生,品学兼优,应当被评为市级“三好学生”。但是校长利用职权让各方面远不如甲的自己的女儿被评为了市级“三好学生”,而甲没有被评上。甲的学校校长侵犯了甲的( )
选项
A、荣誉权
B、名誉权
C、姓名权
D、隐私权
答案
A
解析
荣誉是特定人从特定组织获得的一种专门化和确定化的积极评价。荣誉权是指主体对于荣誉享有的获得、保持、利用并享受所生利益的权利。荣誉权包括荣誉获得权、荣誉维护权、荣誉利用权。本题中甲的中学校长侵犯了甲的荣誉获得权,甲有权获得因其品学兼优而授予的“三好学生”称号,任何人不得干涉,但是甲的中学校长利用职权非法干涉甲获得荣誉,因此侵犯了甲的荣誉权,本题选A。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iz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关于物权客体特定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请根据本条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刑法》第19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
下列行为不属于妨害公务罪的是()。
简述罪刑法定原则的基本内容和体现。
甲育有二子乙和丙。甲生前立下遗嘱,其个人所有的房屋死后由乙继承。乙与丁结婚,并有一女戊。乙因病先于甲死亡后,丁接替乙赡养甲。丙未婚。甲死亡后遗有房屋和现金。下列表述正确的有
下列选项中,属于延期抗辩权的是()
甲系解放军某部军械库的司库员,一日趁值班的机会盗出军用皮大衣、皮鞋等价值6000元的军用物品。甲的行为构成()。
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个选项是正确的()。
下列行为中,构成侵犯商标权的有()(2016年非法学基础课多选第47题)
随机试题
焊炬熄火时,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防止火焰倒吸和产生烟灰。()
________,迢迢见明星。
下面关于药物经济学的基本概念的理解正确的是
按计划免疫程序出生后4个月应播种
胡某有一个儿子名小军,已30尚未结婚。胡某从前一个战友之女小慧,人亦贤慧,胡某希望其子能与战友之女结婚,于是在其临终前留下一份遗嘱,对自己的个人财产作了处理,其中一项为“有现金2万元,暂由小军母亲保管,如小军和小慧结婚,则该笔现金由小军继承。”胡某所立的这
下列物质中,键有极性,分子没有极性的是( )。
变造票据除签章以外记载事项的,在变造之前签章的人,对原记载事项负责;在变造之后签章的人,对变造之后的记载事项负责;不能辨别在票据被变造之前或者之后签章的,视同在变造之后签章。()
按照麦克里兰的观点,成为一个优秀领导者应该具备的能力包括()。[2008年真题]
在协调同事间的人际关系时,符合职业道德要求的是()。
Althoughthewomen’srightsmovementintheUnitedStatesisthoughtofasarecentdevelopment,itsbeginningsdatebackover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