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廷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

admin2014-04-26  24

问题 清廷1908年8月27日公布的《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预备立宪”的期限为:(     )

选项 A、10年
B、9年
C、5年
D、8年

答案B

解析 本题考查清政府“预备立宪”活动。1905年清廷提出“仿行宪政”,1908年8月27日公布了“预备立宪”计划——《钦定逐年筹备事宜清单》。确定1908年至1916年,以9年为“预备立宪”期限,制定实施刑律、民律、商律、刑事诉讼律、民事诉讼律等法典,宣布从1917年始行宪政。这显然是以“预备”为借口,缓和国内外矛盾。其实质正如孙中山所说,是清廷“谋中央集权,拿宪法作愚民的工具”。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为B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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