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要解释一项法案成为香港条例之前在立法委员会的正式步骤。 (1985年9月,1989年9月,1995年10月)

admin2011-02-19  41

问题 简要解释一项法案成为香港条例之前在立法委员会的正式步骤。
    (1985年9月,1989年9月,1995年10月)

选项

答案一项法案成为香港条例之前在立法会的正式步骤与下议院的相应步骤一致,尽管它们的重要性是不同的。立法会的书记员一收到某项法案,就会在政府公报上公布。一读将正式详述法案的题目,之后立法会将进行二读程序。立法会的官员将介绍法案(通常是立法会的代理主席或者一名书记官),然后对法案要点进行解释,发表简短演讲,辩论会立即休会。二读将在立法会厂一次会议上重新进行。如果法案通过了二读,将很快在立法会的委员会中予以时论。关于一项法案送往选定的委员会之事,由议事规则加以规定。之后,代理主席或一名书记官向立法会报告委员会的程序已经完成,应对法案进行三读。直到1985年,这些程序一直没有疑义地运用着。一日三读结束,其余要做的就是对总督同意的通知。这一同意将在下一期政府公报中宣布。由于任何一个法案在提交立法会之前都应取得总督的同意,因而总督的同意几乎成为一项程序。在总督同意通知之后,法案就成为香港的一项条例。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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