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炭公司与某电厂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2000年度内,煤炭公司向电厂提供优质煤12000吨,每月不少于1000吨,煤炭公司负责代办铁路运输。双方每月10日结算上一月的货款。除不可抗力外,煤炭公司每少交付1吨煤炭,应支付电厂违约金50元。分析该

admin2008-02-01  43

问题 某煤炭公司与某电厂签订一份煤炭买卖合同。合同约定:在2000年度内,煤炭公司向电厂提供优质煤12000吨,每月不少于1000吨,煤炭公司负责代办铁路运输。双方每月10日结算上一月的货款。除不可抗力外,煤炭公司每少交付1吨煤炭,应支付电厂违约金50元。分析该案例,回答下列问题:

选项 A、煤炭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
B、因春运停装可以免除煤炭公司的违约责任
C、合同关于违约金的约定显失公平
D、煤炭公司可以不承担责任,因为3个月的月平均数已经超过1000吨

答案A

解析 《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本题煤炭公司与电厂签订的煤炭买卖合同约定:在2000年度内,煤炭公司向电厂提供优质煤12000吨,每月不少于1000吨,但是煤炭公司在2月却只发运200吨,违反了合同的约定,虽然是由于春运停运,但这不是不可抗力,不能作为免责事由,因此煤炭公司应当支付违约金,所以选A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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